内容摘要:但从当代文化发展生态看,低俗文化、虚假文化、致瘾性文化和“快餐”文化占据了市场主要份额,绿色文化产品处于边缘化、零散化和随机化境地,究其原因主要是迄今全社会尚缺乏对绿色文化理念的自觉意识,人们对绿色文化的特征、样式、功能、价值等尚缺乏明确认知和了解。建设国家绿色文化产业园(区)就是为了率先在全球树立一个国家级绿色文化示范或样板园区,集中展现人类在历史和现实中所创造的经典形态的各类绿色文化产品,使其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和文化圣地,并以其引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不仅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绿色文化学院(馆)即归口国家教育部管理的特色高等文化院校,旨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适应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需要的高级绿色文化人才。
关键词:艺术馆;病象;艺术作品;国家绿色文化产业园;绿色文化学院;市场机制;发展战略;分类体系;服务设施;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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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其营养价值的高低、大小和正负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精神健康。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文化产业和大众影视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当代文化艺术生产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致瘾化、低俗化、虚假化和泛自由化等病象、乱象。上述四种文化病象严重腐蚀和损害社会主体的身心健康,妨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建构,对国家文化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企业发展安全和公民身心健康安全构成了巨大挑战。
遏制上述文化病象乱象的根本之策在于大力培育和开发各类绿色文化艺术产品。所谓绿色文化,就是指一切对人类的身心健康具有建设和滋养功能的优秀文化,其主要德性标志是陶冶人的情感,慰藉人的精神,缓解人的焦虑,净化人的心灵和启迪人的思想。但从当代文化发展生态看,低俗文化、虚假文化、致瘾性文化和“快餐”文化占据了市场主要份额,绿色文化产品处于边缘化、零散化和随机化境地,究其原因主要是迄今全社会尚缺乏对绿色文化理念的自觉意识,人们对绿色文化的特征、样式、功能、价值等尚缺乏明确认知和了解。
建设国家绿色文化产业园(区)就是为了率先在全球树立一个国家级绿色文化示范或样板园区,集中展现人类在历史和现实中所创造的经典形态的各类绿色文化产品,使其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和文化圣地,并以其引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不仅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社会大众对精神娱乐产品的需求空前增长,直接带动了当下大众娱乐业和旅游休闲产业的繁荣发展。但在这个巨大的市场中,真正具有心灵净化和情感陶冶功能的绿色文化产品却十分稀缺,构建绿色文化产业园(区)恰好填补这一国内外市场空档,如精心策划,将产生远超过迪斯尼乐园规模的市场效应。
构建国家绿色文化产业园(区)的目标,一是世界公认的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和文化圣地;二是全景式展现人类历史上出现的伟大思想家的生平轨迹、思想脉络、理论贡献与功过得失;三是世界绿色文化经典的发掘、整理、展现、诠释、讲习、研修与论坛;四是世界绿色艺术经典的展览、欣赏、观摩、解析与学术研讨;五是当代世界文化艺术发展现状、问题与路径论坛;六是当代绿色文化艺术产品博览与交易;七是绿色文化艺术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教育。
国家绿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应以国家意志为主导,整合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资源,充分尊重和发挥专家智库在园区建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运用市场机制优化园区管理与运营,将国家绿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可在全球各地复制、推广和连锁经营的具有中国风格的标志性文化产业景观。文化产业园(区)的园区规划可分为功能区和服务区两大区块,与多媒体技术制作相融合,旨在展示从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
绿色文化学院(馆)即归口国家教育部管理的特色高等文化院校,旨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适应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需要的高级绿色文化人才。同时,绿色文化学院(馆)常年面向社会定期主办绿色文化教育实验班,为绿色文化通识教育探索路径与模式。
绿色艺术博览馆从古今中外艺术遗产中遴选出其中的绿色艺术作品,依据常规艺术分类体系组建相应的绿色艺术分馆,如绿色文学馆、绿色影视艺术馆、绿色动漫艺术馆、绿色美术馆、绿色音乐馆、绿色数字艺术馆等。各绿色艺术分馆面向社会大众,以循环展演、展览其中的绿色艺术作品为主,以主办各种类型的绿色艺术年展、评奖和学术研讨交流为辅助。服务区主要为功能区提供相关产业保障,主要包括绿色餐饮区、绿色服饰区、绿色住休区等区位。这些区位所提供的衣食住行服务与绿色文化功能区相配套。功能区与服务区应交错配置,体现高度的人性化、便捷化与智能化。园区内的公共交通设施服务也要符合绿色理念。
列入园区绿色文化名录的相关作品及其附属材料可通过面向全球征集、资源共享、有偿使用、购买或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措。园区各场馆、各服务设施的规划应体现生态园林学和美学的创意设计。国家应作为绿色文化园区建设的投资主体,控股不低于50%。其他所需资金面向国际资本市场和国内资本市场募集。园区建设完成后按照市场机制运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艺术伦理学研究”(13BA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