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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妇联:妇女要扭转“丈夫打妻子是私事”错误观念
2014年12月01日 2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蔡敏婕 字号

内容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11月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抓住此契机,引导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说“不”,广州市妇联12月1日开展意见征求座谈会,希望提高广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水平。

关键词:妇联;错误观念;妇女;广州;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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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12月1日电 (蔡敏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11月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抓住此契机,引导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说“不”,广州市妇联12月1日开展意见征求座谈会,希望提高广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水平。

  广州市妇联当天召开“以案说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广州市妇联主席、法律专家、公安、法院和居民代表等各界代表约30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广州市妇联主席苏佩在会上表示,截至2014年上半年,广州市妇联系统共接到家庭暴力案件投诉226宗,占全部信访量(1692宗)的13.4%。面对家庭暴力屡禁不止和当前反家庭暴力工作顶层设计不足、行为举证难、部门协调合力不够等问题,广州市妇联逐步探索建立了反家暴“五个一”机制,其中,2013-2014年,各级妇联开展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调解2672宗。

  “我们要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反家暴意识,扭转“丈夫打妻子是家务事”的错误观念。”苏佩称,目前还有不少家庭认为“家暴”行为属于家庭私事,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人不敢爆光,广州市妇联需要在社会上形成家庭暴力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妇女自我保护意识。

  关于对《反家暴法》草案的意见,不少在场人士都各抒己见。苏佩认为,这次《反家暴法》草案对家庭暴力定义、预防、救助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次十分重大的突破。但是仍有部分条例仍不明确,例如在与已有法律相衔接的基础上,明确加害人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等,增加《反家庭暴力法》的可诉性。

  “意见稿还没有将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纳入法律范畴。”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耀红认为,《反家暴法》草案的“中小学校应当开展反家庭暴力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宋耀红认为,在国外,对于警察和司法学校,反家暴课程是必修课程,不只是单一的法规教育,希望能在未来完善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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