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河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发布该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个,社会工作服务岗位8类。这是河南省首次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关键词:服务;河南;社会工作;河南省;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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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发布该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个,社会工作服务岗位8类。这是河南省首次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然而,河南省民政厅在前期的摸排中发现:目前河南省社工机构太少,按照“1个项目需有3个社工机构来竞标”的规定,即使所有社工机构都报名,也无法满足招投标条件。
一方面,是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遇难题;另一方面却是众多草根社工组织“嗷嗷待哺”,缺乏经费,难以为继。是什么阻碍了中部省份社工机构的发展?
一直以来,公共服务事业主要由政府直接承担,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近年来,“北上广”等地开始尝试推进公共服务合同制管理模式。2013年10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的对象为:出监监区罪犯、视障青少年、服刑人员及其子女、散居孤儿及事实孤儿等。
根据《实施办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想却遇到“粥多僧少”的尴尬。
据河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沈若为统计,目前,除了南阳、洛阳、开封、郑州各有1家正在注册外,河南全省已完成注册的社工机构,仅有29家。
“想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首先必须在各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仅这一点,绝大多数公益组织就不符合条件。”河南恩来公益负责人方红慨叹。
方红说,很多社会公益组织不具备法人地位,是整个河南乃至中部民间公益组织的一个共同困境。长期以来,国家政策、国内外基金会和NGO机构大多把资源投放在西部地区和一线城市。“北上广的飞机飞往云贵川,却不愿在中部省份停留。”方红将这种尴尬处境,形容为“中空”状态。
据其介绍,河南、山西、安徽等中部数省的民间公益组织,发展状况基本相似:数量少、“黑户”多、发展慢、意识淡、力量弱。加上全职义工缺乏、“多活动少项目”等,这些社会组织发展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是什么阻碍了中部省份社工机构的发展?
据记者了解,过去,社会组织要注册登记必须要找到一个“婆家”。去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不过,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层面正式认可了一些地方给社会组织“松绑”的尝试,但由于登记的某些条件较为严格,部分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心态较为保守,一些地方的社会组织仍遇到“玻璃天花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