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陈恩最后总结称,对于具有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的“失独”者要从技术上、心理上、资金上扶助,还要特别重视“失独”志愿者对“失独”群体的精神慰藉作用。
关键词:扶助;整体社会;救助体系;群体;害怕
作者简介:
【核心提示】“失宝贝,难复得。泪难收,愁肠断。天涯路,孤影独蹉跎。”这是一位山东“失独”母亲所写,词句中饱含了她难以排解的悲戚与凄凉。这样的“失独”者为数不少,一些人甚至将自己比作“行尸走肉”,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害怕节日,害怕生病,每天生活在阴霾之中。
“失宝贝,难复得。泪难收,愁肠断。天涯路,孤影独蹉跎。”这是一位山东“失独”母亲所写,词句中饱含了她难以排解的悲戚与凄凉。这样的“失独”者为数不少,一些人甚至将自己比作“行尸走肉”,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害怕节日,害怕生病,每天生活在阴霾之中。
学术界对“失独”家庭的关注已有十多年。例如,较早的有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研究员王秀银等人于2000年对山东省荣成市15岁及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成果发表于2001年。
有报道称,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妇产科医学研究员、《大国空巢》一书的作者易富贤曾根据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的年龄性别死亡率计算发现,每出生1万人,有360人在10岁之前夭折,有463人在25岁之前死亡,760人在44岁之前死亡。假设母亲平均在26岁生孩子,那么到2035年中国将有1000万“失独”家庭。这一预测被广泛传播。
本报记者对此采访了易富贤。他坦言,这一预测不严谨,是对他的研究的断章取义。他在研究中还考虑到了补生问题,年轻的“失独”父母生育二胎后,就不能再算“失独”了。不过,易富贤补充道,即便如此,今后也会有数百万“失独”家庭,这对社会的影响很大。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恩向记者表示,我国官方只认定母亲在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为“失独”,这种统计口径低估了“失独”群体的规模,且至今官方还没有关于“失独”的完整统计。这些低估的数据虽然对领导层关于“失独”的判断产生了影响,但领导层对“失独”群体的高增长速度还是了解的,不会对决策产生什么影响。
陈恩向记者表示,建设扶助体系涉及几个问题,扶助体系的法理基础是什么;扶助体系的构成应该有哪些;扶助体系的资金来源;等等。
他解释说,权利义务责任对等原则是扶助体系的法理基础,作为政策性独生子女家庭,其唯一孩子不管因何死亡,政府都具有不可推卸的扶助责任。“失独”群体是一个分化的群体,扶助应根据其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扶助。
经济扶助并不是特别急需的,因为这个群体内的多数人在经济条件上并未达到救助程度。对于农村“失独”者和城市里贫困“失独”者应纳入整体社会救助体系,而非单独建立“失独”群体扶助体系,这有利于扶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且与社会保障制度去碎片化的大趋势相适应。
陈恩表示,至今关于经济扶助的性质的定位还不明确,救助还是补偿,这关系到扶助力度。其实,“失独”群体的共同需求是精神抚慰、老年照料、住院照料、临终关怀、丧葬服务等。国家应该致力于在这些方面的扶助体系建设。不过要将这些扶助工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尽量不以人群划分单独建立。
陈恩最后总结称,对于具有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的“失独”者要从技术上、心理上、资金上扶助,还要特别重视“失独”志愿者对“失独”群体的精神慰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