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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视角下农民工的“跨户籍婚姻”研究 ——基于深圳P区的调查发现
2016年07月18日 12:35 来源:《妇女研究论丛》 作者:靳小怡 张露 杨婷 字号

内容摘要:第三,以来源地分布看,跨户籍通婚农民工的来源地主要是东部沿海,而户籍内通婚农民工主要以中部为主,这可能是因为本次深圳调查中约1/3的农民工为省内流动,因此他们的城市流动经历赋予其更多与市民通婚的机会,而来源地仅对男性农民工的跨户籍通婚有影响.首先,跨户籍通婚男性农民工的初婚年龄大于户籍内通婚男性农民工,具体而言,跨户籍通婚男性农民工在22岁以下通婚的比例低于户籍内通婚男性农民工, 28岁后结婚比例高于户籍内通婚男性农民工。五、跨户籍婚姻的未来趋势:未婚农民工的通婚意愿本次调查发现57.95%的未婚农民工对与市民通婚持有“无所谓”的态度,仅有7.23%的农民工“不愿意”与市民通婚,与许传新、卢国显的调查发现农民工不愿与市民通婚意愿较强[22][23]相比,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

关键词:匹配;跨户籍通婚;研究;市民通婚;跨户籍婚姻;女性农民工;男性农民工;流动人口;夫妻;通婚农民工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城市的务工经历不仅为农民工增加了就业选择,也为他们提供了与“市民”通婚的婚姻缔结平台。文章利用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12月深圳P区农民工调查数据发现,首先,处于社会经济资源优势地位的农民工更可能实现跨户籍通婚;其次,跨户籍通婚农民工的婚姻策略呈现出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第三,跨户籍通婚使不同性别农民工婚姻匹配的向上流动特征显著;第四,跨户籍通婚并没有显著降低不同性别农民工婚姻质量;最后,未婚农民工的跨户籍通婚意愿较强。

  关 键 词:农民工/跨户籍通婚/社会性别

  标题注释: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重大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ZD044)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项目编号:2012BAI32B07~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靳小怡,张露,杨婷,西安交通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靳小怡(1973- ),女,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研究方向:婚姻与家庭。 张露(1990- ),女,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民工婚姻与生育。 杨婷(1989- ),女,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民工市民化与公共政策研究。

  

  一、研究背景

  “跨户籍婚姻”是来自不同户籍背景的男女结合,即婚配双方一方为城市户籍,另一方为农村户籍[1][2]。自古以来“门当户对”的择偶观念都是婚姻缔结的重要原则,户籍则是从相同或相似阶层挑选配偶最首要的衡量指标。户籍制度建立至今,城乡户籍差异已经从早期的分工、住所差异,逐步演变为子女身份、地位、收入、福利、生活条件、就业、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差异[3],因此户籍对于认识中国婚姻匹配关系具有特殊意义。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流动人口比例由“五普”的11.6%上升至“六普”的19.0%,总量达到2.6亿,其中农村流动人口总量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63%[4][5]。大规模的城乡流动为农民工的跨户籍婚姻提供了基本场域,女性农民工有了结识城市男性并嫁入城市的可能,而条件较好的男性农民工也有了与城市女性通婚的可能。高颖与张秀兰对北京市2004~2009年婚姻匹配分析发现,跨户籍婚姻比例超过了15%,其中“妻农夫非农”占10.77%,“夫农妻非农”占5.16%[6]。齐亚强和牛建林利用2006年CGSS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各个时期户籍在婚姻匹配中的重要性变化,研究发现,伴随着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户籍类型所附带的社会经济价值在逐步缩小,户籍类型在婚配中的重要性开始下降。随着时代的变迁,户籍的同质性婚姻匹配在一定时期内仍为主流模式,但是跨户籍通婚的比例在逐渐上升,社会开放性程度也将逐步扩大[3]。

  “跨户籍婚姻”是农民工社会融合的一个具体表现,是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维度上实现非制度性社会融合的快速通道,也是实现农民工快速市民化的重要渠道之一[7][8][9]。张斐将农民工市民化指标分为经济、社会和心理三方面,研究发现农民工的经济市民化程度最高,以身份认同和留城意愿为测度的心理市民化水平最低[10]。农民工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最核心的任务,缺乏城市认同对其市民化产生了较大障碍,而农民工通过与市民在彼此接受和认可的前提下实现的跨户籍通婚则很好地促进了心理融入水平,从而顺利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城镇化进程[11]。此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由此带来的女性人口短缺将会造成婚姻市场中可婚配男性和女性数量的失衡,引发结构性的男性婚姻挤压。在婚姻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的部分城市男性也会受自身条件及经济社会资源匮乏的限制而将择偶对象扩大到农村户籍的女性。在新型城镇化及相关政策背景下,“跨户籍婚姻”未来可能有持续增长的趋势。因此,从社会性别视角关注农民工群体的跨户籍婚姻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这有助于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重新认识跨户籍婚姻,从而为制定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提高市民化水平的相关公共政策提供理论与现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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