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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婆媳关系的历程:湖北京山调查
2015年06月15日 09:20 来源:三农中国网 作者:杨华 字号

内容摘要:家庭结构有很多维度,包括夫妻关系、兄弟关系、父子关系、婆媳关系等,最典型的是代际关系。在代际关系上发生的变化,能够透视整个家庭结构的变迁逻辑。而代际关系中,又以婆媳关系的颠覆性变化最为明显,最为直截了当。京山农村就有媳妇变“媳虎”之说,足见婆媳关系变革之程度。

关键词:婆媳关系;农村;社会学;婆婆;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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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结构有很多维度,包括夫妻关系、兄弟关系、父子关系、婆媳关系等,最典型的是代际关系。在代际关系上发生的变化,能够透视整个家庭结构的变迁逻辑。而代际关系中,又以婆媳关系的颠覆性变化最为明显,最为直截了当。京山农村就有媳妇变“媳虎”之说,足见婆媳关系变革之程度。

  在我们访谈过程中,当问及婆媳关系关系时,农民回答的总是新近一批的婆婆与媳妇的关系,基本上限定在婆婆50岁左右,媳妇25岁的样子,这是农村理解的婆与媳。至于如今7-80岁一代的婆婆与5-60岁一代的媳妇,她们的关系已经不是当前婆媳关系的主流了,也就不再受访者的思维范围以内。鉴于此,我们考究婆媳关系的历史演变,也将不同时期的婆媳关系限定在50岁的婆婆与25岁的媳妇这一主流界定上。

  就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婆媳关系至少经历了5个理想过程,每个过程中婆婆与媳妇不仅关系不相同,而且各自的角色和在家庭结构中的位置也有很大差异,总体的趋势是婆婆作为家庭等级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弱化,角色越来越不重要,而媳妇则两方面都在一步步增长,并最终取得家庭的展控权,婆婆从最初的对媳妇颐指气使,到如今的百般讨好媳妇,婆媳矛盾回落。家庭结构则从等级化向扁平化方向发展,原有的大家庭形式逐渐被核心家庭切割,家庭关系中父子轴心让位于夫妻轴心。核心家庭越来越看中当下的、即时的目的,社会性竞争渐成风气,而缺少历史的、未来的、超越性的追求。家庭中无论夫妻关系,还是代际关系,慢慢脱卸价值层面的东西,感情越发突显。

  以下我将从婆婆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形象和角色来叙述不同时期的婆媳关系。

  1 尊贵的婆婆

  在京山农村,就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而言,解放和土改是很重要的历史分解线,前后两个时期的婆媳关系有着质的区别。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肯定对传统的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然就资料的获取很难区辩开来,所以在此我大胆地将“解放前”当作一个笼统的说法,更多的代表一种比较纯正的“传统”。

  解放前的家庭中,无论富贵贫穷,婆婆较媳妇、儿子而言是“尊贵”的,媳妇下等人,低人一等,“接个媳妇不能对她好是真的”,这个尊卑长幼之分的秩序,不仅有儒家伦理的支撑,而且有家族、宗族小传统和结构性力量的支持。媳妇在婆婆面前永远是“小媳妇”,受婆婆的使唤和屈辱,几乎很少有对媳妇好的婆子,媳妇每天一大早第一个起来,要收拾好家务,到厨房烧茶做饭,然后端茶到婆婆房间里给老人家“请安”。“请安”是极具象征性的,是婆婆地位和权威的体现,是下辈对上辈的遵从和体敬,所以一般的家庭其他的可以缺少,但是这一道程序却是少不了的。因此“请安”还被安排在了结婚的程序和以上当中,即接回媳妇的第二天清晨,媳妇要做好茶去公婆房间“请安”。

  平常的家庭琐事皆由媳妇负责完成,婆婆即便闲着也难以搭帮手,坐着摇扇子监督着媳妇干活,稍微干不好就要大吼大叫。当年的媳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中被培养成厉害的婆婆,这是一种秩序形成的正当机制。“先进庙的和尚为大”,不仅婆婆要骑在媳妇头上拉屎拉尿,大户人家娶几个老婆,大婆的权威也要比二婆、小婆的大,所以小婆一般是所有人指使和发泄的对象。

  生育儿子是每个已婚妇女的职责,这是她最重要的功能。只要她生育有儿子,就能在家庭中立足,否则就会被冷落,即使到年老也不会有任何的权威。传宗接代是人们最彻底的观念,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不能断了祖宗的香火。大户人家的老婆没有生育儿子的话,就必然会娶第二房,就是为了填补这一缺憾,因此很大的可能是娶二房不是男子为了取乐。而事实上我们调查到的此类案例,皆是大婆不能生育,或只生了女儿,而娶回的二婆又通常被认为不很漂亮,有的甚至脸长麻子、公认为丑。二婆只要为家庭生了男丁,延续了香火,在家庭中的地位就会猛增,公公、婆婆和丈夫都另眼相待,大婆也要礼让三分。

  一般的家庭,若无嫡嗣,为了延续香火则可能采取过继兄弟家庭的儿子,或者通过招婿上门,子孙改本姓的方式达到目的。穷人家的儿子养不活,很小就被接给人家做儿子,给人家传宗接代、养老送终。九房村一组的李明才是老大队干部,他的两个弟弟在几岁的时候分别接给了姓赵和姓王的,而且还改了姓,当然现在因时代变化,赵、王两家都没有人了,他兄弟俩又将姓氏改了回来,人家白养活他们了。传宗接代的观念与当地传统的祖先崇拜的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对祖先的继嗣,不仅仅是出于纪念意义上的象征,而且祖先是神,是有灵性的,能够保佑子孙后代的平安与家丁兴旺,等。因此,祖先往往也是家庭中当然的一员,若无后嗣,断了祖先的事业和香火,则无颜面见祖先。祖先崇拜与传宗接代是紧密相连的,涉及到农民家庭和个体最超越性的层面,任何人都不敢怠慢之。所以很多时候,压力就倒向了妇女的身上,倘若没有生育能力,或不能生育男丁,妇女的安身立命就很成问题,随时可以被男子家庭抛弃。

  丈夫是妇女的最终支持。若丈夫去世,妇女就会出现不安全感,因为当地有“抢婚”的习俗。可能与旧时男子娶亲难有关,只要某家的丈夫死掉,未娶亲的人就会组织人来抢亲,有的甚至在丧葬上将女人抢走,然后发生性关系,就木已成舟,成了人家的老婆,而没有人再来抢。所以很多妇女,在丈夫死后就要躲藏起来,以免被人家抢走。似乎宗族也在妇女的丈夫死后,不再承担对妇女的保护功能,袖手旁光任由他人欺抢,这与生育儿子与否没有关系。而我们在湘南看到的情况是,只要妇女生有儿子,在丈夫死后就可以从儿子身上获得在村庄安身立命的基础,村里人应像对待她的儿子一样对待她。京山农村没有这样的信念,妇女安身立命的依托似乎止于丈夫。

  一般的家庭都会生育数个儿子,儿子结婚之后有两种分家的模式。有结一个分一个的,也有全部儿子结了之后一次性分家的,但无论哪一种,一般老人都会跟最小的儿子过。即使老大分出去后,对大家庭和其他兄弟都有一份义务和责任,不会因分家而脱卸责任,因此大媳妇的扮演就很重要了,往往要吃很多亏,“长嫂比母”,如果公婆去世或没有能力,长嫂就要吃更大的亏。长兄在家庭里是有权威的。长兄不仅有负担兄弟的责任,还有整合大家庭、组织对老人的养老送终问题,这是下辈对上辈的义务。长兄领导大家庭,又服从于房头的管辖,最终止于宗族,一个人的命运在当时最终琐定在宗族一层级,除此之外的人都是外人。

  所以,我们可以从婆媳关系中探询出解放前的家庭结构及其价值基础。当时的家庭结构是一种纯粹等级化的结构公婆和男子处在顶层,妇女在下层,没有多大的地位,小家庭维系于一个大家庭和宗族里头,相互负有义务和责任。代际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衡的,其基础是传宗接代。因此,在这样的家庭结构中,妇女是不重要的,除了生育男孩,其他的功能都能由他人替代,夫妻关系并不占主导地位,父子轴心维系着整个家庭和传宗接代的价值理念,而这个理念又反过来强化父子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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