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城镇化加速和人口流动加快,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不断出现的“老年空巢化、空巢孤独化”等现象使传统家庭养老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改变和丰富传统家庭养老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社会养老为补充的综合养老模式将是解决中国农村养老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村养老;家庭养老;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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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镇化加速和人口流动加快,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不断出现的“老年空巢化、空巢孤独化”等现象使传统家庭养老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改变和丰富传统家庭养老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社会养老为补充的综合养老模式将是解决中国农村养老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村养老;家庭养老;养老模式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但伴随而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严峻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1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已达13.7%,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达9.1%。虽然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超过50%,但是农村人口仍高达6亿多人,而且“干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更是普遍存在。
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村青年人口的外流,农村中不断出现的“老年空巢化、空巢孤独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农村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更加严峻。因此,能否尽快解决好我国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乃至小康目标的最终实现。
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历程
在长期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不仅是基本的社会组织和核心的经济组织,还是人们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精神家园,因此家庭承担了主要的养老功能。“养儿防老”、“父母在,不远游”、“百行孝为先”等都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孝道伦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反映,赡养老年人已成为家庭成员责无旁贷的责任,并由此形成了我国“家庭养老”的传统养老模式。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代际反哺模式。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家庭养老以家庭为载体实现了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自然实现了保障功能,完成了保障过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家庭养老促进了代际之间的交流,老年人在家庭中得到尊重,有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他们可以从子女身上获取情感慰藉,实现了老年生活“儿女孝顺,含饴弄孙”的最高理想和最大精神寄托。因此,无论是经济支持、生活照料还是情感慰藉等方面,中国家庭一直在养老过程中扮演着最为主要的角色。
总体来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先后经历了以下三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8年):以家庭为主、集体养老为辅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从此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同时,政府还建立了社会救济制度和优抚制度。1956年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五十三条提出:“对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自此开始农村集体的养老作用便逐渐得到加强。
第二阶段(1958~1978):以集体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阶段。这主要是人民公社的兴起和衰退阶段。人民公社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了“政社合一”,它既是政权组织又是生产组织。在分配形式上采取了“基本口粮+工分粮”或“工分粮+照顾”的分配方式。其中基本口粮按人口平均分配,对老年人可以安排适合其劳动能力的工作,使老年人除基本口粮外也可以分到“工分粮”。另外,生产队对于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以及遭到不幸事故和生活发生困难的成员,在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供给或给予补助。这样老年人在集体的庇护下可以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第三阶段(1978~迄今):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模式为补充阶段。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我国农村被压抑了几千年的经济活力得到了爆发式释放,农村经济得到飞速发展。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原有的集体经济实力被大幅削弱,其原有的保障作用被逐步弱化。因此全国各地开始逐步探索自我养老、互助养老、集体养老、社会养老和商业养老等新的养老模式,自此呈现出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模式并举发展的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