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反恐怖主义法》中的人权保护?筵彭玉根据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第6条的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由此,我国反恐法中人权保护原则得以提出。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于总则中对于反歧视加以明确规定,提出应当尊重公民信仰自由以及民族风俗习惯,并且明确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是我国反恐法中人权保护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反恐过程中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一直都是全球反恐活动中的热点话题。强调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我国反恐法人权保护原则的重要体现。反恐活动协助者和参与者的权利保护反恐怖活动过程中,协助者主要包括恐怖活动举报人、制止人、证人等。
关键词:恐怖活动;恐怖主义工作;恐怖主义法;领导机构;人权保护;秘密;公民;反恐法;隐私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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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第6条的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由此,我国反恐法中人权保护原则得以提出。
目前,我国有关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以及其他中国已批准加入的国际反对恐怖主义公约等。反恐怖主义工作的进行应当以上述相关法律规范为依据,此为反恐过程中人权保护的前提条件。
反歧视原则
《反恐怖主义法》第6条第2款规定,“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目前,恐怖主义活动中大部分与宗教有关。一些极端恐怖主义分子通过歪曲宗教教义,煽动仇恨和歧视,鼓吹暴力,从而进行恐怖活动,发动恐怖袭击。但不能因此干涉正常的宗教信仰活动,歧视宗教信仰人群。恐怖活动由于其本身的极端性和组织性等特点,容易聚集出现于特定民族和地域之中,但这并不等于该民族或者地域的所有人员均有恐怖分子嫌疑,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要对所有人采取平等对待的态度,不能简单地基于民族和居住地域的不同,对人们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于总则中对于反歧视加以明确规定,提出应当尊重公民信仰自由以及民族风俗习惯,并且明确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是我国反恐法中人权保护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
严格的认定程序
对于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严格认定程序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人权保护原则的具体体现。这有利于防止肆意扩大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范围,防止将一般刑事犯罪活动作为恐怖活动加以打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以及罪行相适应原则,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
根据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必须遵守以下严格程序要求:首先,认定主体方面,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是主要认定主体;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其次,认定条件方面,应严格依照《反恐怖主义法》第3条的规定加以认定。该条先以下定义的方式对“恐怖主义”加以界定,然后以具体列举的方式对“恐怖活动”加以陈述,最后对“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事件”加以明确说明。再次,对于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并且要求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