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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梅:特大城市风险如何避免
2015年04月20日 09:4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友梅 字号

内容摘要:二是合理制定关键决策者的激励机制,修正城市管理者政绩观,降低其决策风险,并围绕风险治理的投入产出比形成新的绩效评估体系。

关键词:上海大学;李友梅;北京;上海;大城市;风险;公共安全;特大城市

作者简介: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的发展不断提速,并在新世纪之初积极谋划“全球城市”的发展战略。然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功能的提升并不一定与市民社会安全感的增强完全同步。由于城市规模的巨型化和城市人口的多元复杂化,特大城市(或曰超大城市)在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一系列领域必然遭遇超出一般逻辑的社会风险。因此,有必要从特大城市正在进行的经济社会转型的现实层面,整体、系统与深刻地认识社会风险生成的新机制,进而重新审视和锻造特大城市防范和治理新型社会风险的实践能力。

  城市生命周期与风险来源的多样性

  城市既有包括道路、建筑物等人造基础设施以及自然条件在内的物理属性,也有由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归属感及城市文明的社会文化底蕴所构成的文化属性,亦是一个各种生产方式、权力机制以及多元价值追求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的社会。城市始终处在建设更新的过程中,其社会结构变化、产业结构转型和文化结构再生产等多重因素之间或协作或冲突的相互作用,会使城市社会的发展变化异常复杂并相应地面临各种阶段性风险。

  从城市发展过程来看,公共风险的累积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不同的来源构成。随着城市人口与建设规模的扩张,各种资源、市场、信息等在城市聚集,城市日益面临诸如秩序失衡、人口对环境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压力加大等结构性风险;当城市活力不足,进入相对衰退期时,城市的风险则会系统性地爆发,如城市就业机会的减少会增加社会的贫困,城市基础设施的老化、住房的紧张会导致公共安全、社会冲突的增长。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以纽约、伦敦、芝加哥、底特律等为代表的欧美大城市在这方面已经有了相当深刻的经验教训。反观我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许多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与空间密度也正逐步接近各种资源承载能力的临界点;而且,由于经济动因与“利润延伸”被长时间地放在城市开发和发展的优先位置,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在规模上滞后、质量上低下、老化的速度过快、更新缓慢,各类新建项目又缺乏基于整体层面的公共安全评估的系统规划;同时,公共安全意识缺乏,面向高度开放的城市中人口异质性所提出的公共安全的多样性教育非常薄弱。这样,如果特大城市不能及时有效地自我更新,不能在制度和政策领域进行系统性的调整和完善,就不得不随时面临各种公共安全事故爆发的风险,甚至可能引发剧烈的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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