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退休了半年的朱清时前几天又“不淡定”了,他实名新开微博、连发4篇博文阐述了自己对修改南科大英文译名的观点,我个人并不反对,但要说明修改的理由并充分征求学生同意”。
关键词:章程;校名;科大;学校;英文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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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校名还得拿出个章程来
退休了半年的朱清时前几天又“不淡定”了,他实名新开微博、连发4篇博文阐述了自己对修改南科大英文译名的观点,“我个人并不反对,但要说明修改的理由并充分征求学生同意”。而学校表示,此前曾商讨修改英文校名一事,已召开学生座谈会、会充分尊重员工和学生意见,目前尚未有定论。
一所学校为规范起见,修改英文译名,这无可厚非。但南科大正式举办才三年,就修改英文译名,而且学校在修改译名时,虽表示会尊重员工和学生意见,可却漏掉了一名十分重要的人士——刚刚卸任的校长,就有些令人困惑。
有人把朱清时质疑学校更改译名的行为,解读为他和学校的矛盾,我却不这么看,这不是朱清时和学校的“个人恩怨”,而是学校在启动更名时,没有广泛听取意见——不但要听取在校师生的意见,还必须听取校友、社会人士的意见,朱清时作为老校长,不能被排除在外。而学校的这种做法,也引出诸多疑问:当初确定英文译名时,难道没经过周密的论证?目前要修改译名,究竟是谁的主意?南科大此前的英文译名,已在国外产生良好的影响,国外没有人提出意见,学校修改译名想起到什么作用?
其实,这次更改译名的行动,反映出一个十分基本的问题,即南科大没有依法办学的章程。如果有南科大章程在,学校要改英文译名,就必须启动章程的修改,而章程的修改,性质相当于修法,不是由学校领导就说了算的。但现实却是,深圳市曾在南科大筹建时,宣布要通过立法程序制订南科大章程,可到现在为止,南科大章程还没有提上立法的议事日程,只有由行政部门制订的南科大管理暂行办法。
由于没有办学章程,因此,学校的办学就很可能受行政班子变化的影响。此前,朱清时校长卸任,不少舆论担心南科大未来的改革走向,就是出于这一原因。大学章程会保证大学精神、大学文化的传承,校长可以为学校办学注入自己的风格,但是,却必须在学校的办学制度框架之内,依章程办事。我国大学在过去十多年里,有不少都在更改校名、更改校训、更换校旗校徽上做文章,美其名曰“凝练大学精神,宣扬大学文化”,可是,这些行为怎么看都像是新任领导的政绩和形象工程。
针对这种现象,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学要制订、完善大学章程,依法办学。教育部也要求各校制订大学章程,北大、清华等高校在去年底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大学章程。这是值得肯定的进步,但还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各大学制订的章程并没有纳入立法程序,仅是通过行政程序制订、审批、公布,这样的大学章程法律效力极为有限。要让大学章程成为大学办学必须依据的“宪章”,需要把章程的制订纳入法律程序。这样的大学章程,就能规范学校的办学,防止大学被任性的行政权力折腾。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