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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不扰民 方能跳得下去
2015年09月10日 14:2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6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

关键词:广场舞;扰民;正名;老人;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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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通知要求,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这一为广场舞正名的通知,如何贯彻才能不扰民又能让市民继续跳舞?

  扰民广场舞 难服众

  练洪洋: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说起全国遍地开花的广场舞,真是一言难尽。每天跳得不亦乐乎的大妈们是开心了,可是“受害者”不乐意了。因为乱占场地、噪音扰民等,造成邻里纠纷不断,有时甚至上演“全武行”。经过一轮“标签化”、“污名化”之后,一提广场舞,人们就容易联想到“蛮不讲理”、“缺乏公德”、“没素质”等负面词汇。四部门下发的“通知”,无疑给了广场舞一次正名的机会。通知将广场舞提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这个“高大上”层次,要求“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正名,既是规范的前提,也是发展的基础,有助于广场舞兴利除弊、扬长避短,保障广场舞健康发展,同时也保障他人不受干预的权利。

  谭敏:名不正则言不顺,为广场舞正名很重要。相信许多住在学校附近居住的人也有同样的体验,早操、升旗、训话、运动会……和广场舞一样,学校噪音同样对周围人的生活有很大影响。但广场舞的争议不断正是因为没有边界,没有哪块地方是大家公认的合适跳广场舞的地点,也不认可跳广场舞是老人的正当需求。通知的出台,划清了这一边界,肯定了广场舞存在的合法性,相信这对于减少纠纷和矛盾会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唐金凤:除了正名外,通知也让广场舞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化解广场舞之争,广州就是个好典型。去年12月31日,《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市人大全票表决通过,今年3月省人大也已批准,将于下个月起正式实施。条例对广场舞的音量、时段、区域及设备均作了明确定义和管理,比如公园噪音值超过80分贝、电子显示屏发出红色预警信号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小音量或停止使用扬声设备和乐器,公园早上8时前禁跳广场舞,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等等。只有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有人监督有人遵守,不扰民的广场舞才能跳起来。也只有这样,广场舞的存在才能符合公众的期待、社会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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