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就其表现而言,权力异化包含着权力主体异化、权力本质异化和权力活动异化三个层面。在我们看来,马克思的权力异化思想是其异化思想及公共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内容丰富,仅就马克思对权力异化的表现的看法而言,权力异化就包含着权力主体(“谁的权力”)异化、权力本质(“权力为了什么”)异化和权力活动(“权力如何行使”)异化三个层面。1.权力所有者与权力行使者之间的异化权力主体可以区分为权力所有者与权力的行使者两种,前者涉及权力的来源问题,后者涉及权力的运行问题,两者应该是内在一致的,事实上,在阶级社会出现之前,它们的确是如此。
关键词:异化;马克思;利益;阶级;行使;恩格斯;权力活动;权力主体;私人;道德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彭定光,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优势特色学科首席专家,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周师,华南农业大学思政部教师,博士
内容提要:与学术界普遍将权力异化视为权力的私人化或私有化不同,马克思从社会群体(主要是统治阶级)和个人相结合及社会制度和个人道德品质相结合的角度对此提出了全面的看法,认为权力异化是人的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权力发展到阶级社会时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变为控制、奴役人的异己力量的现象,它虽然与权力行使者的道德品质有关,但更与特定社会制度有关。就其表现而言,权力异化包含着权力主体异化、权力本质异化和权力活动异化三个层面。
关 键 词:马克思;公共伦理;权力异化;权力主体异化;权力本质异化;权力活动异化
标题注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0AZX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0JJD720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权力异化问题是公共伦理或者政治伦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涉到权力行使者的道德品质和政府的道德责任。在民主社会里,这一问题不仅是人们敏感的现实生活问题,而且在理论上也引起了学者们的高度关注。国内外学者普遍地认为,权力异化问题主要是甚至只是权力的私人化或者私有化的问题,是权力行使者的个人道德品质问题,有人甚至认为它只是官员腐败问题。马克思对此问题则有更为宏大、更为深刻、更为全面的看法,既从社会群体(主要是统治阶级)和个人相结合的角度进行探究,又从社会制度和个人道德品质相结合的角度予以揭示,认为权力异化是人的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权力发展到一定社会历史时期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变为控制、奴役人的异己力量的现象。迄今为止,虽然有学者在其研究中涉及了马克思的权力异化思想,但是,他们往往是从权力行使者及其道德品质角度而非从剥削阶级社会的社会制度角度进行研究的,没有发现马克思的权力异化思想主要是从特定社会制度角度来予以阐发的,也没有勾勒出马克思权力异化思想的全貌。在我们看来,马克思的权力异化思想是其异化思想及公共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内容丰富,仅就马克思对权力异化的表现的看法而言,权力异化就包含着权力主体(“谁的权力”)异化、权力本质(“权力为了什么”)异化和权力活动(“权力如何行使”)异化三个层面。
一、权力主体的异化
权力是什么?以往人们有多种多样的理解,在当代社会里,人们基本上是从政治关系,准确地说,是从权力关系的角度来予以理解的。当代人普遍地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所拥有的为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影响、支配和控制他人意志和行为的能力;也有人认为,权力只有在其行使中才会存在。对权力的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至少是过于简单、片面的。正如有的西方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很少有比权力更复杂的事物,也很少有像权力那样经常被粗劣地简单化了的事物。”[1](P30)在马克思看来,只从政治关系或者权力关系的角度来理解权力在理论上是很肤浅的,即使是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中统治者的权力,也需要联系经济基础才会得到准确的理解。事实上,权力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既是人类所创造的,又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并且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变化。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权力最早出现于原始社会。它之所以必然会在原始社会里出现,是因为,其一,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是人的关系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共同体总是有公共事务必需处理,总要进行共同的活动,于是,它必定会产生处理公共事务和组织共同活动的权力。这就是说,“产生权力的唯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人们共同生活于一处”[2](P201)。其二,在人类社会历史的早期,人们首先要解决“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问题,是人类的生存问题。由于受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或者说资源极为有限的限制,人们必定会产生对生产和生活资料进行合理调节和分配的需要。要进行这样的调节和分配,社会就必定会需要某种手段或者工具,这样的工具就是权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研究后得出,人类早期的权力主体是由特定部落(或者氏族组织)的全体成员推选出来的,而且他的权力是受部落全体成员监督和制约的。此时的权力主体与部落其他成员几乎没有什么两样,与其他成员一样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共同享用部落全体成员们共同劳动的成果,没有任何特权。就此而言,他就是部落全体成员的“公仆”或者“勤务员”。可见,权力的出现是有其必然性的,权力的道德使命是为了维持人的关系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的生存发展的,是为了用来调节生活资料的分配的。在此意义上,权力是属于所有人的,是具有公共性的,可以称之为“公共权力”。
然而,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社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整个社会生产的物质产品不断增多,除了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之外,这时的生活资料开始有了剩余。这一方面为社会分工即生产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分离奠定了物质基础,人类社会出现了专门的管理者阶层,他们脱离生产而成为专事管理的权力主体;另一方面,它也造成了剩余的生活资料被部分人占为己有、贫富分化和私有意识的出现。在此情况下,人们为了获取其生活资料或者攫取更多的私有财产而相互争斗,为了缓和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不让社会矛盾影响到社会秩序,国家权力(或者称为政治权力)便应运而生。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因而便成为了权力主体,它凭借着国家的各种资源和强制力量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自己。
权力从公共权力演变为国家权力或者政治权力,其道德使命由维持人类的生存发展变成了通过控制整个社会来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虽然国家权力或者政治权力在外观上仍然具有公共性,但是,它却变成了“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3](P189)。可见,权力异化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与权力具有“政治性质”有着内在联系。
权力异化表现在各个方面,首先表现在权力主体的异化上。权力主体的异化,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从社会中产生并服务于社会、“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畸变为“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4](P196),它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