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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哲学;研究范式;“学理阐释”;“文献考证”;“现实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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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从研究方法角度看,目前国内马克思哲学研究主要有“学理阐释”、“文献考证”、“现实引导”三种范式。它们彼此虽然不可通约,但并非互相排斥的。不同范式对于共同建构马克思哲学,使其本真地再现出来,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每种范式都潜含着陷入自我独断从而走向异化的危险和可能。其实任何一种范式都不是自足的,其合理性是有限度的。在马克思哲学研究领域,不同范式各有长短利弊,它们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互补整合的。
关 键 词:马克思哲学;研究范式;“学理阐释”;“文献考证”;“现实引导”
作者简介:何中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B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8]11-0023-06
1.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范式是否恰当,将直接决定着马克思哲学的研究水准。我们以往之所以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局限,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对研究范式的足够反省和恰当选择。因此,讨论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范式问题,具有某种前提意义。
2.首先需要说明,本文打算探讨的主要不是马克思本人的哲学研究范式,而是我们对于马克思哲学进行研究所应采用的范式。当然,前者对于后者无疑具有启示和借鉴价值。按照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视角,可以将研究范式作不同的归纳和分类。就国内的马克思哲学研究现状看,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可以大致划分为三种范式:“学理阐释”、“文献考证”、“现实引导”。应该说,在马克思本人的哲学运思中,这三种研究范式曾被综合而娴熟地应用过。马克思深厚的德国古典哲学造诣和修养,使其能够拥有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思辨优势,为他的学理阐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处理文献资料的严谨精神和辨别能力,使其哲学建构获得了可靠的资料占有和征信的功夫。马克思在批评黑格尔学派时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①。之所以遗忘这种联系,当然是由他们哲学的意识形态性质所决定的。马克思的哲学使命不是在推翻现有意识形态的基础上重建一种新型的意识形态,而是揭露全部意识形态的秘密,并为颠覆一切可能的意识形态准备条件。这就决定了马克思必须立足于现实并从现实出发来进行哲学运思。马克思的确有着自己的强烈的问题意识。然而,对于马克思哲学来说,什么才是“真”问题?“问题”并非书斋里的思想家们逻辑推演的产物,亦非革命家们头脑发热的结果,而是时代的召唤和反映。“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②。因此,马克思的问题意识是以时代意识为前提的。青年马克思就曾说过:“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③。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④。在他看来,理想状态的哲学应当是“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⑤。前马克思的哲学也运用“学理阐释”和“文献考证”范式,只有“现实引导”范式才最为本真地体现马克思的运思方式和研究风格。作为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者,我们需要借鉴和继承马克思的研究范式,并自觉地将其贯彻和应用于对马克思哲学本身的研究当中。除了需要以学理阐释和文献考证的功夫进行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之外,还需要秉承马克思哲学的现实批判精神,立足于我们自己的此在性的时代,去创造性地诠释马克思。
毫无疑问,不同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彼此间的互斥具有绝对的意义,只能是绝对地不相容;相反地,这种互斥性仅仅带有某种相对的性质。对于共同建构“马克思”,使其本真状态再现出来,它们有其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和独特的贡献。不同范式之间既具有相互排斥的一面,同时又具有相互补充的一面。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知性式的互斥是危险的和有害的。
应该说,每一种范式都潜含着走向异化的危险和可能。这种异化主要表现为研究范式陷入自我独断,并因此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从而沦为门户之见的渊薮。其实,任何一种范式都不可能是自足的,其合理性总是有限度的。它是否成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自觉地意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倘若缺乏这种自觉意识,就难免走向狭隘、封闭和庸俗。如何防止和克服异化,是每种范式都始终面临的问题。
3.“学理阐释”范式长于逻辑的演绎和义理的揭示,其优点是“以经解经”(内证),强调马克思思想的互文性、意义的自足性,在思辨的纹理和网络中建构其哲学的意义世界,从而保证了可靠性。它的特点是富有理趣,能够获得一种逼人的逻辑力量。这也正是马克思在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理论只有掌握群众才能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有说服人才能掌握群众,理论只有彻底才能说服人。理论的“彻底”必须体现在它的逻辑的完备方面。如果缺乏逻辑上的自洽性,就不可能成为“彻底”的“理论”。这一特点,也是最适合哲学思想的领会和阐发的。倘若离开了这一层面,哲学就将不成其为哲学。无论是文献考证,还是现实引导,都可以被用来做其他领域的学问,它们不足以作为哲学之为哲学的标志。
在哲学研究中,我们永远都无法拒绝和回避“虚会”或曰“遥契”(孟子所谓“以意逆志”)的方法。这是体现学理阐释范式的最为重要的方法。熊伟曾发出如此感叹:“老子和海德格尔,前后两千年,相距两万里,然却无碍运思的人年逾古稀还不得不去译读那可望而不可即的中文,以求打破写诗的人的寂寞,岂不怪乎?!”⑥这样两颗具有诗性智慧的伟大心灵,相差如此遥远的时空距离,却能够心心相印,道理安在?除了“东圣西圣,心同理同”,人们能够找出什么文献学上的“证据”?在隶属于不同文化传统和不同时代的哲学思想之间的贯通,恰恰发生在貌似最不可通约处。倘若拘泥于文献学上的证据,必然被“文献考证”范式判决为“误读”。殊不知,在这种所谓的“误读”之处,正是“心同理同”所在。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形下,文献学方法所能捕捉到的只能是“言传”之表象;在“不可言传”处,文献学就无能为力了。倘若离开了“虚会”的功夫,何以能够有海德格尔同老子之间在思想上的如此通达之境界的开显?
当然,“学理阐释”范式也有其弱点或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经解经”方法面临的一个尴尬在于“解释学循环”。就像一部字典,前面的字需要后面的字来解释,后面的字又需要由前面的字来解释,从而构成一个意义的自足系统。一个思想家一生的著述同样隐含着类似的结构。其积极意义在于内源性的解释比较可靠,可以避免外在的干扰强行楔入文本造成的误读;其消极意义则在于这种解释学循环往往难免造成同义反复。第二,“以经解经”方法强调文本的互文性关系,凸显其意义的自足性,它可以通过文本之间的互释互诠以达到对误读的矫正,但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思想的发生史和发展史,以体现个体思想史意义上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还有赖于在思想的叙事中再现马克思成长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心路历程。它要求研究者不能超历史地抽象地把一切都放在同一截面上加以解释。相互参照、相互发明的内证方法,不能离开思想发生过程的“历史感”,相反它只能在思想的历史展现中实现相互诠释的关系。而这些却无法通过“学理阐释”范式本身独立完成。第三,如果把“学理阐释”范式独断化就势必切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本然联系,使哲学堕落为书斋里的纯思辨游戏,从而遮蔽掉马克思哲学的特质。马克思哲学的独特运思方式的根本特征,就是与时代对话、与实践沟通,力求避免孤立的、狭隘的、封闭的玄思。
4.“文献考证”范式的优势是它能够在文献学意义上确认一些基本事实,这对于准确地理解和阐释马克思思想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因而是必要的和重要的。马克思哲学的研究离不开文献学事实和资料的支撑,例如著作的先后时间顺序、写作的确切时间、笔迹的特点,以至编纂学和年谱之类的信息,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此而言,文献学方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但是,绝不能把整个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工作统统归结为版本的辨析和文献事实的搜集及整理,这也同样是必须承认和面对的。从总体上说,马克思哲学研究在其性质上只能是解释学的而非史料学或考据学的。“文献考证”范式的证伪能力是有限的。在事实陈述方面,的确存在着一个证伪问题;但在对事实的解释方面,证伪就不再是全能的了。文献学材料的确能够澄清事实问题和与事实有关的意义问题,却无法矫正哲学的逻辑预设和基本价值取向问题。文献学方法是必要的和有效的,但又是有限的。如果被越界运用,它就将走向自己的反面。长期以来,在国内马克思哲学研究领域,由于客观和主观的条件的限制,文献考证范式未受到足够重视和应有尊重,现在亟待弥补和加强。这是一种必要的“补课”。文献学方法对于以往因缺乏考据功夫而造成的凌空蹈虚的不良学风具有纠偏补弊之效,对此应有足够的估计。但若因此就把“文献考证”当作唯一的和排他性的范式,就将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而陷入新的误区。文献学方法所提供的事实无疑具有前提意义,但又不是绝对的,因为它仍然是有条件的。倘若把它置于独尊地位,必将“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⑦。
对文本的过度崇拜和迷信,反映了一种文献学意义上的“原教旨主义”情结。它是对过去那种任意解释以至于曲解或误解的“矫枉过正”式的反应。但“矫枉过正”并不合法,因为“过犹不及”。绝对的意义还原同误读一样,也是违背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的。试图重建和再现所有细节的冲动和偏好,一旦变成研究活动的动机甚至唯一动机,就有可能导致马克思哲学研究的经院化。其实,重建全部细节既无必要也无可能。文献学方法面临的危险,是一味地寻求经院哲学式的繁琐考据而忽略文献学事实的纠错能力的限度。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在于它在提供了必要的证据之后,又往往过于形式地看重某些外在的特征,从而遗忘了思想在内在理路上的联系。它容易使人只注重词句上的相似而忽视实质上的差别,或者相反,只看重词句上的不同而遗忘背后的内在联系。因此,“文献考证”范式存在着某种形式主义的局限,即过分注意外在特征,而难以深入至意义层面上的考量。
无须讳言,“文献考证”范式有助于在实证意义上确立文本间的时间关系和思想上的发生学顺序,但是逻辑同历史之间尽管具有统一性,但二者并非一一对应的机械的关系。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就曾提到这样一种思想史现象:“哲学上的‘圆圈’:是否一定要以人物的年代先后为顺序呢?不!古代:从德谟克利特到柏拉图以及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文艺复兴时代:笛卡儿对Gassendi(Spinoza?)。近代:霍尔巴赫——黑格尔(经过贝克莱、休谟、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⑧。这里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列宁所揭示的这种情形在哲学家个体思想发生史和发展史中是否也存在着呢?如果承认人的个体与类之间存在着同构性,就应该同时承认在个体的人的思想发展中也有类似的情形。其实,一个人的思想尤其是在其形成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某种反复和摇摆,甚至某种倒退,这都是正常的。倘若完全按照文本的先后时间顺序来对应思想的逻辑线索,就不是再现思想脉络而是掩盖思想逻辑。对于人的思想发展来说,后出的未必一定比原有的成熟。第二,这种“哲学上的‘圆圈’”倘若离开了逻辑必然性和洞见能力,能否单纯依靠历史编纂学、文献考证方法或年谱整理排列之类的功夫而被揭示出来呢?这些路径不仅无能为力,反而会造成逻辑脉络的遮蔽。因为它永远无法通过时间线索的还原而被发现。
5.近年来国内有学者提出了建立中国“马克思学”的问题。一般认为,“马克思学”(Marxologie)的提法最早是由法国学者M·吕贝尔创立的。在西方,它是指对马克思思想进行价值中立的纯客观研究,主要侧重于文献学考察。至于中国要建立的所谓“马克思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学界尚有不同见解。笔者认为,“马克思学”可以有广狭两种理解,但无论作哪种理解,都没有理由把它所体现的范式绝对化为唯一可能的范式。广义马克思学涵盖整个马克思思想的研究。如果把全部的马克思思想研究统统归结为“马克思学”的话,又把“马克思学”归结为纯粹实证科学,那么就意味着完全拒绝了非实证的研究的合法地位和积极价值。狭义马克思学是指关于马克思的文献学研究。在此意义上,的确应强调它的“科学”性,但这仅仅具有工具的意义,从而不可能代替一切,更不可能成为整个马克思哲学研究领域中的主体部分。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研究领域,文献考据顶多不过是一种“辅助规训”(auxiliary discipline)而已,它只有借助于学理阐释才有其存在的理由,也只有通过学理阐释才能显现其价值。如果认为“马克思学”仅仅是马克思思想研究的领域之一,那么它就不应采取强烈的排他性的姿态,把其他可能的研究范式视为旁门左道。究竟何去何从呢?
有人明确提出:“中国马克思学是实证科学,因为它是建立在实证材料基础之上的,具有可证伪性”⑨。把所谓“马克思学”变成与价值无涉的“纯”“科学”,突出强调其实证性即经验的可靠性和价值中立性,是值得商榷的。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事实确认问题的确有一个客观标准,但对事实的解释就难以确立一个可公度的标准了。文献学事实所能提供的矫正作用是极其有限的,这也正是学术争论之所以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事情往往并不是一旦披露出一个文献学事实,所有有关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它可以终止某些争论,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相关问题。这一现象本身就意味着研究总是还包含着事实以外的东西。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除了事实证明之外,始终还存在一个如何看待、如何评价、从何种假设出发的问题。倘若把所谓“马克思学”变成究竟是“哲学”的还是“科学”的这样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就必然使其蜕变为一个假问题。离开了哲学,“马克思学”就难免会沦为一种纯粹的文献考辨和经验描述。这样的研究方式不仅同马克思作为一位思想家的角色相左,而且单纯的经验事实也无法建立任何必然性的联系,最多不过是得出一些或然的结论,这又不可避免地同“××学”的性质相悖。恩格斯就说过,“没有理论思维,的确无法使自然界中的两件事实联系起来,或者洞察二者之间的既有的联系”⑩。其实,对于思想史事实来说,这一论断同样有效。也许,最“纯正”的严谨而客观的态度,就只能是面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保持沉默。因为任何言说都已经是对文本的阐释,哪怕是貌似陈述一个文献学事实,实际上也已经先行地隐含着一种选择和态度了。由此可见,纯粹的价值中立的事实在言说中并不存在。因此,那种试图把“马克思学”变成一门纯科学,以便强调其客观性、实证性、科学性的主张,仅仅在极其有限的意义上才能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