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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5年10月21日 00:00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马国祥 字号

内容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为全面深化改革指出了鲜明方向,也为新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制度改革;党的建设;治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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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为全面深化改革指出了鲜明方向,也为新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指明了方向。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党的建设制度不同于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党的建设制度不仅指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条例、规则等制度体系,还指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规范。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上升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层面,揭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内在联系。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建设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党的建设制度是统一全党意志、协调党与各方工作关系的根本性制度资源,它具有协调全党行动,给国家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提供系统支撑的功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任务。党的执政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核心能力。党的执政能力强不强,最重要的是看治理国家的能力强不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这深刻揭示了党的执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了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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