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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路径和过程
2014年04月22日 15:29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沪) 作者:邱柏生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任务。实施这一任务需要在方法论上明晰大众化的表征、路径、过程以及相关条件。大众化主要可以将其理解成一种过程与机制,也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结果。于是大众化就意味着必须将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活化、通俗化、普及化、层次多样化以及由初级起端的循序递进性等。大众化通常经历四大路径,即教育宣传、社会心理影响、制度规约和公共政策影响,其中教育宣传是一种直接作用路径,其他三种是间接作用路径。大众化是一个由理论观点影响个体意识→群体意识→社会意识和由理论观点掌控社会意识→群体意识→个体意识两种过程交互作用相统一的结果。

关键词: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路径;过程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任务。实施这一任务需要在方法论上明晰大众化的表征、路径、过程以及相关条件。大众化主要可以将其理解成一种过程与机制,也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结果。于是大众化就意味着必须将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活化、通俗化、普及化、层次多样化以及由初级起端的循序递进性等。大众化通常经历四大路径,即教育宣传、社会心理影响、制度规约和公共政策影响,其中教育宣传是一种直接作用路径,其他三种是间接作用路径。大众化是一个由理论观点影响个体意识→群体意识→社会意识和由理论观点掌控社会意识→群体意识→个体意识两种过程交互作用相统一的结果。

  关 键 词: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路径;过程

  作者简介:邱柏生,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任务。所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应该看作是一个社会历史进程,这种进程同步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时空逻辑。换言之,20多年来,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人们在实际感受到改革开放魅力的同时,也在逐步增进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认知与拥护,即发生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程度不同的接受与理解。因此,我们可以说“大众化”本身也是一个过程,这种过程早就开始了,于是,与其说是“推动”,不如说是“推进”显得更为适切。

  一、大众化概念在教育领域与政治领域的不同内涵

  大众化是一个近年来耳熟能详的概念,但它主要作为一个教育领域的概念存在。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原主任马丁·特罗教授于1973年所提出,他以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入学率在适龄青年中所占比例为指标,把高等教育划分为精英化(15%以下)、大众化(15%~50%)和普及化(50%以上)三个阶段。这种划分旨在说明,随着高等教育入学规模(量)的扩张,不同阶殴的高等教育在入学标准、教育内容与方法、培养方向及教育质量考核与评价标准等方面,都会出现与其他阶段明显不同的特征。这个概念在中国存在着被误读的可能。按照特罗的观点,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不是一个目标理论,它是对已经发生的高等教育现象进行的一种描述,是对历史和现实高等教育现象的一个总结。至于具体数值的划分标准,没有任何统计学上的意义,仅仅是作者对教育形势的一种判断,这种判断认为,随着高等教育在量上的扩张,它的全部活动都要发生变化,从而提出一种警示,即不能忽视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后存在的潜在危机。[1]就简单理解而言,教育领域的“大众化”主要指直接受教育人数扩大的影响,从而导致教育层次和类型的增多,教育目的、内容和效果的不同等。

  我们今天讨论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是指政治领域的大众化问题,它的含义更广泛,它应该最起码包括普及化(即几乎在各种社会场合中都有不少人有所知晓这种理论的关键词)、广义的大众化(即几乎在各种社会场合中都有不少人懂得对这种理论的理解和运用,好比如今许多人都会认知和运用“经济是基础”、“内因外因理论”等一样,它实际上又表征着人们的某种参与程度)。对此,我们可以将“大众化”作以下两种意义的理解:

  1.可以将大众化理解成一种过程与机制。于是大众化就可以理解为必须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活化、通俗化、普及化、层次多样化以及由初级起端的循序递进性,等等。

  这里所说的生活化,是指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要紧密结合人们的现实生活实际,并且注意将这种理论或价值观渗透进人们的各种生活形态中去,即不仅指导人们的政治生活,而且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热切关心人们的物质生活层面所发生的重要变化。这里所说的通俗化与生活化紧密相连,主要指在介绍与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过程中既要注意把握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与完整性,又要通俗易懂,善于将理论语言转化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活话语。这里所说的普及化,主要指受众人群范围的扩大,并且这种受众人数可以散布或分布在社会的几乎全部或者至少大部分职业领域与社会活动场所,即这种受众不仅包括目前主要活动在各种机关、学校、部队中的干部、大学生、部队指战员等,而且注意扩大到广大工人、农民、市民、商人以及社会大部分成员,这些社会成员散布在各种不同的职业领域和社会活动场所,以致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场所中都可以轻易发现这种理论的影响力(例如,如今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中,几乎在社会活动的每一个场所,可以不费多大气力就能找到懂一些英语的人。人们把这种现象就称之为英语的大众化)。所谓层次的多样化,就是将宣传教育内容根据对象的不同情况与生活实际的差异,做一定程度的区别。对有些社会成员如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来说,必须要求他们全面、完整和准确地认知与把握这种理论体系,而对一般社会成员则要求他们“少而精”地把握这种理论体系。同时,在这种理论体系中包含着丰富的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外交等方面的内容,对不同社会成员而言,又要有针对性地普及相应的理论内容和主要精神。至于由初级起端的循序渐进性,主要指这种理论宣传教育一定要符合人们的主体需求,并且恰恰应对着他们心理发展的“最近发展区”。①一般而言,是指要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ABC入手,通过逐步的教育延伸和受众的体悟体认后,再拓展与加深教育宣传的程度。鉴于现在社会群众中的大多数人员是与改革开放的步履一起成长的情况,这种教育宣传的递进性可以呈现较快的陡性提升速度。

  2.可以将大众化理解为一种结果。在这样的语境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最起码应包括以下三种状况:首先,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这种支持不仅表现为隐性支持,而且表现为显性支持,前者是一种态度或情绪的支持,后者是行动的支持。[2]其次,成为人们言行的指导思想,成为生活秩序运行的内在规则,成为人们建立意义系统之内在根据,这些不同的意义系统的建立目的是为了解释各种事物及其因果关系。再次,还应该成为社会大众的日常话语的一部分,它实际上表征着民众介入或参与程度。

  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路径

  1.大众化的内在依据

  大众化是一种内外作用相统一的过程,其中理论本身的内在吸引力是根本。正如马克思早就指出的那样:“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具有理论的彻底性,这种彻底性来源于这种理论的特质、内容的吸引力与凝聚力!从内容上说,它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从表现形态来看,它又是真善美的统一。它是真实客观科学的,没有虚假性;它是与人为善、助人达善的,它教会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以自我意识;它是美好的,这种精神之花有助于构筑人们的精神家园,并以解放全人类为终极价值目标。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外在动因是这种理论体系顺应与适应社会、国家、民族和社会成员不断发展的强烈需求。正如人们通常认识的那样: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这种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程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丰富与发展,正是充分顺应了民族振兴、国家成长和个人发展的不断需要,并且注意将几者有机和谐地统一起来。就方法论意义看,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表明着国家、社会、民族和广大社会成员这几大主体对自身的发展路径,经历了一个从积极探索到自觉认知,又到理性构建的过程,其间对主体思维方式的自我提升也逐步由单元思维(“发展就是硬道理”)向和谐辩证思维(科学发展观)转型。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具体内容如何适应了各种社会主体的需要,是一个需要细化研究与阐述的过程。

  2.大众化的主要路径

  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要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通常需要经历四大路径,即教育宣传、社会心理影响、制度规约和公共政策影响,其中教育宣传是一种直接作用路径,其他三种是间接作用路径。其实,四种路径是综合作用的,仅仅为了说明问题才加以分开阐述。

  第一是教育宣传路径,指通过各种社会教育组织和宣传媒介对社会大众进行直接的意义传递和解释,其中教育是一种组织比较严密、程序比较规范、影响比较持久的途径和组织方式,它更注重培养与发展人们的理论感、价值观与世界观;而宣传则有助于造成一定的声势和心理环境,从而培养人们对当前事务的态度。两者的作用结果有一定的差别。

  第二是心理影响。根据普列汉诺夫将社会心理看作是联系作为理论形态的社会意识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两者的中介理论,[4]我们可以认为,一定的社会意识只有转化为广大民众的社会心理,如需求、愿望、动机、情绪、信念等,才能更好地反作用于对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理解与认同。同样,一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通过影响民众的社会心理,才能推进社会民众对一定社会意识的深入理解与认同。这方面的含义我们可以通过第三与第四种路径的作用得到更清晰的理解。

  第三是制度规约,即首先善于将主流价值观转化为一定的制度形态,或者成为一整套制度的灵魂(或称制度精神);其次,制度的良性运行促进人们对该制度的认可与赞同;再次,在制度认同的基础上,人们逐步培养与发展出保证制度良性运行的合适的行为方式。只有通过良好合理的行为方式的保障,良好制度的魅力才能得到更好的体现。如果缺乏或没有这类行为方式,制度的良性运行就没有可靠保障,也就是说,人们尽管穿着“新鞋”(即“新的合理制度”),却依然走老路(坚持落后的行为方式),于是,良好制度的魅力也就会遭到极大消解。

  第四是政策路径,即首先要善于将主流价值观转化为良好的公共政策。在将主流价值观转化为良好的公共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公共政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联度较高,并且由于公共政策与价值观相比,具有更多的直观性与可理解性,对于生活在更鲜活的日常情境中的广大社会成员来说,他们对公共政策的感受性显然要比价值观来得更直接与敏感,因此政策导向更能引起他们的注意。何况在社会宣传中客观存在着理论导向与政策导向的相互关系问题,如果两者一致的话,人们还容易理解。但在这种理解过程中,由于价值观本身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人们对它的理解或多或少会受到由于人们生活经验过滤所带来的一定程度上的折扣。一旦出现两者不一致的状况,人们就会做出偏重于公共政策的理解。还要注意的是,由于在价值观引导与公共政策实行之间总要存在一定的“张力”,使两者之间有相当的游移腾挪空间,便于处置某些平衡点,如名义与实利的平衡、过程与结果的平衡等。这种特征也容易使人们更关注公共政策而不关注价值观本身。更何况广大社会成员由于自身的生活经验、受教育程度以及了解社会信息的有限性等因素的制约,他们对价值观的宣传会产生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的现象,即“采取比较消极的态度”。[5]其次,良好的公共政策要保证产生良好的执行效果。这种执行效果与广大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的联系更加紧密。良好的公共政策能否产生良好的执行效果,不单单由政策本身的性质所决定,而是受到社会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主要有:行政体制、社会心理气氛、社会通行的潜规则、政策执行者的个人素质等。再次,要使人们对良好的执行效果产生认同(体验与体认,即不仅仅是认知、情感方面的认同,更注重行为的协同性与一致性)。目前的情况是:一些公共政策尽管取得较好的效果,但这种效果的共享程度还不尽如人意,包括一些社会改革的成果带给人们的好处却与公众的利益期望相差甚远,因此也会受到人们的各种评价。在这方面,寻找社会公众利益的共同点,高度重视社会分配的公正公平性,成为问题的关键。

  在主流价值观——制度建设——制度认同(良好行为方式的养成)的转化过程中,或者在主流价值观——公共政策——执行效果——社会认同的转化过程中,都渗透着利益的作用机制。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通常以一定的制度运作状况与公共政策的施行效果对自身利益的反映、保障与催生程度为依据。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对一定理论体系的态度,常常不是直接发生的,而是根据在这种理论体系指导下运作的制度和公共政策保障与增生社会民众的公共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实际状况而发生的。这种实际利益状况决定着他们的政治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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