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不能仅凭观念上货币或者商品所有者的主观评价,而必须通过货币持有者的实际的购买行为才能实现。大岛雄一的价值尺度论比较独特,他认为应该切断与价值的关联来分析价值尺度职能,他把价值尺度当成了“价格计算的尺度”。商品首先需要通过货币将其价值表示为价格,商品所有者出示的价格是否合理可行,只有通过货币所有者的主动出击,即购买行为本身才能客观地衡量,均衡价格正是货币不断地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⑦[日]下平尾勳:“论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对宇野理论的批判研究”,《货币与信用》收录, 1967年,第116~120页。11[日]时永淑:“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及资本的商人资本形式”,铃木鸿一郎编《马克思经济学研究》(上)收录, 1968年,第67~83页。
关键词:价值尺度;货币;职能;久留;马克思;批判;学派;购买;所有者;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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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掀起了一股研究《资本论》的热潮,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研究成果。本文拟撷取典型部分以展示日本在《资本论》研究方面的特色。
《资本论》中的价值尺度职能
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中,马克思对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做了如下的规定:“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因此,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首先只是由于这个职能,金这个特殊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①。马克思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是因为他认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物化的人类劳动,它们本身就可以通约。劳动时间可以作为内在的尺度发挥作用,但处于流通形态上的商品需要一个外在的尺度来计量它们价值的大小,这一职能就落在了一个特殊的商品,即黄金的身上。
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是用金的一定量来表现的,比如,1吨铁=2盎斯金,这样铁就取得了社会公认的价值表现形式,即货币形式或价格,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金也就成了货币。在这个过程中,也就是当铁的所有者用金来表示其商品的价值时,不需要现实的金,仅仅是想象的或观念的金就足够了。
价格的度量标准。在价值尺度一节中,马克思论述的第二个问题是价值尺度和价格的度量标准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由于各种原因,金属重量的货币名称同它原来的重量名称会逐渐分离。金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和作为价格的度量标准的职能是截然不同的。作为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金是价值尺度;作为规定的金属重量,它是价格标准。作为价值尺度,它用来使形形色色的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变为想象的金量;作为价格标准,它只是计量这些金量。价值尺度是用来计量作为价值的商品,相反,价格标准是用一个金量计量各种不同的金量。金之所以能够充当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是劳动产品,是潜在可变的价值;金之所以能够充当价格的度量标准,是因为它获得了法定货币的地位。因此,绝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价格和价值的偏离。在《资本论》第三章第一节价值尺度的最后,马克思论述了价格和价值的偏离问题。他认为,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数,也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数。因为商品的价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现象。同时,马克思还认为,价格和价值的量的偏离已经包含在了价格形式本身之中,它并不是价格形式的缺点。相反,价格形式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而存在的。
围绕《资本论》中价值尺度职能的以上几点,诸多日本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逐渐发展成为了一场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论战。论战是由两位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宇野弘藏和久留间鲛造发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