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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性质与中国意义
2014年02月12日 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京)2010年5期 作者:刘同舫 字号

内容摘要: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应力求进入西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脉络去阅读与思考,厘清其问题逻辑,即判断其基本性质,把握其理论特质,考究其历史与逻辑的边界问题,并勘定其问题意识。但这些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依旧疑窦丛生,根本原因在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思潮,而是一个“家族相似”。依此认识而揭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意识,有助于我们把握住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成就与问题所在,形成自己权衡取舍的广阔视野,进而明确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之于中国的意义。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家族相似”;问题意识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应力求进入西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脉络去阅读与思考,厘清其问题逻辑,即判断其基本性质,把握其理论特质,考究其历史与逻辑的边界问题,并勘定其问题意识。但这些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依旧疑窦丛生,根本原因在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思潮,而是一个“家族相似”。依此认识而揭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意识,有助于我们把握住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成就与问题所在,形成自己权衡取舍的广阔视野,进而明确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之于中国的意义。

  关 键 词:西方马克思主义;“家族相似”;问题意识

  作者简介:刘同舫,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长廊中,西方马克思主义无疑是一道独特的理论景观。这道景观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中国学者的视野。30多年来,它以独有的话语体系和犀利的思想锋芒,刺激着中国学者的理论神经。一次次研讨与争鸣,一本本译作与著作,成果不可谓不丰。然而“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在今天仍是一个疑窦丛生的问题性存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性质、理论特质、学科边界、问题核心、历史与逻辑的主脉等基本问题,既没有形成整体性的认识,也未达成共识性的见解。这种状况也许源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自身的复杂性。独立细致的专业化研究是必要的,但如果缺乏问题逻辑和整体意识,不自觉地将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题当作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正题,就会出现认识上的偏差。

  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前提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性质,之所以是一个无法跨越的理论环节,就在于这是理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首要前提。

  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奠基者之一,柯尔施在1923年发表了《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的长篇论文。在该文中,柯尔施尖锐地批判了第二国际理论家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并间接地批评了列宁的一些观点。因此,该文一发表就受到了共产国际的严厉指责。但柯尔施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观点,反而进一步扩大了批评的范围。1930年,他发表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和哲学”问题的现状——一个反批判》的论文(此文作为增补材料附在1930年重版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一书之后),对《马克思主义和哲学》发表之后所遭到的批判进行反驳。在反驳中他指出了这样一个“现状”:1923年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和他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问世以后,一个富有创造性的哲学派别从马克思主义内部诞生了。这个派别的诞生使得马克思主义阵营内出现了对立的两派:一派是以考茨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旧正统派和俄国列宁主义新正统派的联盟;另一派是以卢卡奇和他本人为代表的当代无产阶级运动中带有批判性的理论趋向。柯尔施坦承了这两个派别的对立性,他说:“我们这些西方共产主义者形成了共产国际自身内部一个敌对的哲学派别。”①这里的“西方共产主义”,就是他后面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在该文中,柯尔施不止一次地使用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这个新概念。

  柯尔施使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具有内涵和外延上的明确性。从内涵上看,柯尔施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指与“正统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一股“理论趋向”。这股“理论趋向”在论及俄国革命、西欧各国革命的成败等问题上,认为俄国革命的成功经验不适用于西欧及整个西方。在列宁主义所指导下的俄国革命主要是在东方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进行的,西方革命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结合西方文化的特点,从马克思哲学中挖掘出强调辩证法的黑格尔主义源头,把总体性革命特别是主观意识革命置于重要地位,决不能像“正统马克思主义”那样,用旧的形而上学代替辩证法,导致马克思主义被自然化与实证化。从外延上看,柯尔施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指植根于西欧大陆各国尤其是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的马克思主义,它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卢卡奇、柯尔施等。可见,柯尔施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在意义上是明晰的,不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但是,这个概念在提出之后的20多年里,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

  直到1955年,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梅洛·庞蒂出版了《辩证法的历险》一书,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才开始流传开来。在《辩证法的历险》一书中,梅洛·庞蒂把西方马克思主义作为第二章的主题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尽管他没有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作出直接的说明,也没有指明哪些人的理论属于他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但从他的有关论述可以看出,他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指以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开始的、同第三国际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同列宁主义相对立的理论。这种理论突出强调主体能动作用的历史辩证法,把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看成是其对立面;突出强调“意识形态理论”,为意识和意识形态恢复地位;突出强调“实践哲学”,把阶级意识等同于实践;突出强调“历史相对主义”,注重偶然性的历史作用,等等。显然,梅洛·庞蒂是从思想路线的角度论证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同列宁主义的对立。据此,可以把梅洛·庞蒂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看成是对柯尔施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的一种沿用,只不过在具体用法上略有差别而已。

  如果说柯尔施与梅洛·庞蒂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属同一种用法,那么英国新左派理论家佩里·安德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则是另一种用法。1976年,安德森出版了一本题为《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的小册子。在这本书中,“安德森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角度界定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的”。②在安德森看来,以马克思恩格斯为创始人的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的历史继承表现为几代人的更迭:第一代马克思主义的直接继承者是拉布里奥拉等四人,他们都来自“落后的东欧或南欧地区”;③第二代马克思主义继承者包括列宁等七人,他们“毫无例外地都来自柏林以东的地区”④;第三代马克思主义继承者(其理论具有与第一、二代继承者完全不同的崭新学术结构)包括卢卡奇等13位新一代理论家。第三代马克思主义继承者有一个地域上的显著特点——他们“都来自更远的西部”。⑤正因为如此,安德森继续使用了梅洛·庞蒂用过的术语,把他们称作“西方马克思主义”。

  但显而易见的是,安德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与梅洛·庞蒂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在用法上是很不相同的。前者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角度把西方马克思主义界定为第三代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后者从思想路线的角度把西方马克思主义界定为与列宁主义相对立的理论。也就是说,安德森是从外延的角度来界定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的,而梅洛·庞蒂则是从内涵的角度来界定这一概念的。从逻辑上讲,这两种界定概念的方法都是有效的,都能从特定的角度明确概念的意义。但是,仅从外延的角度或仅从内涵的角度来界定概念,都会带有某种程度的局限性。在很多情况下,仅从内涵的角度来界定概念,其外延会比较模糊;同样仅从外延的角度来界定概念,其内涵会比较模糊。事实上,梅洛·庞蒂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有比较清晰的内涵,但外延不甚明确;而安德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有比较清晰的外延,但内涵却模糊不清。如何克服这种片面性?一个现存的且合乎逻辑的办法就是:将梅洛·庞蒂与安德森二者的用法结合起来,先从内涵的角度进行定义,再从外延的角度进行划分。

  中国学者徐崇温先生关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就是这样界定的。作为国内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徐崇温早在1982年出版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一书中,首次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后来在1989年出版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论丛》一书中又作了新的表述,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政治方面,它在对现代资本主义分析和社会主义的展望上,在革命的战略和策略等问题上,提出了不同于列宁主义的见解,在哲学方面,它提出了不同于恩格斯、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见解,而主张按照现代西方哲学中某些唯心主义流派,首先是黑格尔主义的精神,以后还有弗洛伊德主义、存在主义、新实证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分析哲学的精神,去解释和发挥马克思主义,以‘重新发现’马克思原来的设计。”⑥

  上述表达包含了内涵与外延的双重规定。其中,“不同于列宁主义的见解”、“不同于恩格斯、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见解”,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构成了这个概念的内涵;而“黑格尔主义、弗洛伊德主义、存在主义、新实证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分析哲学”等流派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划分,则构成了它的外延。很明显,徐崇温先生是把梅洛·庞蒂的内涵定义与安德森的外延定义结合起来了。这种结合本来是很自然的事情,而问题在于,梅洛·庞蒂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与安德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或者说,前者所揭示的内涵与后者所揭示的外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具有相同的语词形式(这是十分常见的语言现象),但它们却不能很好地吻合,因为它们所指称的对象之间只是交叉关系而不是全同关系。将这样的两个概念捏合在一起,必然造成意义上的混乱,造成内涵与外延上的不一致。⑦

  意识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定义的困难,徐崇温先生在其2000年主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一书中,没有再给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国内其他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也都非常谨慎地对待这个问题,没有轻易给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定义。俞吾金、陈学明主编的《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一书,就没有关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概念的明确定义;张一兵、胡大平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逻辑》一书,也只有大致的背景描述,没有严格的性质定义。这样做确实避免了某种不必要的麻烦,但它同时又引发出另外一个问题:没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明确定义,我们该怎样认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性质呢?这两个问题显然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解决了其中一个,另一个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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