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所谓物象化,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物化则是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颠倒为物的自然属性。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物象化只是最初层级的颠倒,物化则是对前者颠倒的进一步颠倒。而拜物教范畴在客体维度上不仅包括物象化过程,而且还包括物化过程,是两者的合一。除此之外,拜物教还包括主体维度上的内涵,即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在观念层面上把这种物象化和物化过程当作真理接受下来。在《大纲》中,马克思虽然看到了拜物教与物象化、物化的内在关系,但他并没有揭示拜物教产生的真正根源,而是将其定位为一种理论错认,也没有从主体维度深层挖掘拜物教批判理论与文化霸权理论之间的内在关系,更没有找到解构拜物教的科学之路。这些缺陷的产生,是与《大纲》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片面认识联系在一起的。而《资本论》则在上述两个问题上均完成了对《大纲》的超越与发展。
关键词:物象化;物化;拜物教;《大纲》;《资本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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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所谓物象化,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物化则是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颠倒为物的自然属性。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物象化只是最初层级的颠倒,物化则是对前者颠倒的进一步颠倒。而拜物教范畴在客体维度上不仅包括物象化过程,而且还包括物化过程,是两者的合一。除此之外,拜物教还包括主体维度上的内涵,即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在观念层面上把这种物象化和物化过程当作真理接受下来。在《大纲》中,马克思虽然看到了拜物教与物象化、物化的内在关系,但他并没有揭示拜物教产生的真正根源,而是将其定位为一种理论错认,也没有从主体维度深层挖掘拜物教批判理论与文化霸权理论之间的内在关系,更没有找到解构拜物教的科学之路。这些缺陷的产生,是与《大纲》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片面认识联系在一起的。而《资本论》则在上述两个问题上均完成了对《大纲》的超越与发展。
关 键 词:物象化;物化;拜物教;《大纲》;《资本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作者简介:孙乐强(1982- ),男,安徽省萧县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南京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3)07-0051-08
在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存在一种普遍的倾向,即把《大纲》(主要是指《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遵照西方学界约定俗成的叫法,以下简称为《大纲》)看作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的顶峰,而把《资本论》视为是《大纲》的历史倒退。①这也引出一个重要问题,即我们究竟如何理解《大纲》与《资本论》之间的内在关系,或者说,该如何理解《资本论》在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史上的历史地位?在此,笔者以物化和拜物教批判理论为突破口,通过对《大纲》和《资本论》的比较分析,来重新诠释《资本论》在马克思哲学发展史上的历史地位。
一、物象化与物化:一对需要澄清的范畴
“物象化”(Versachlichung)和“物化”(Verdinglichung)是马克思后期著作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在传统的翻译中,这两个概念都被翻译成“物化”,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异被抹杀掉了。随着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这两个概念也越来越引起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②卢卡奇首次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强化了“物化”(Verdinglichung)概念的重要性,从而使这一概念凸显为马克思哲学的重要范畴。虽然他是从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出发的,但他并没有走向“物象化”论,而是转向了主—客体颠倒的物化理论,后者的理论支撑不是马克思,而是黑格尔和韦伯。因此,在卢卡奇的语境中,所谓物化并不是指主体间关系的物化,而是指主体本身被颠倒为一种物,广松涉将其概括为三个层面:人本身的“物”化、人的行动的“物”化以及人的能力的“物”化。③结果,主体不是作为主体存在,而是被标识为一种物。
针对此,广松尖锐地批判道,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实际上仍然停留在近代哲学的主—客体模式之中,是与庸俗的“异化论”联系在一起的,并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实质。他指出,马克思的“物化”理论决不是“立足于主体的东西直截了当地转成物的客体存在这样‘主体—客体’图式”④,而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际关系,由此,他提出了自己的“物象化”(Versachlichung)理论,实现了由物化到物象化论的转变。那何谓物象化呢?广松指出:“马克思的所谓物象化,是对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际关系被错误地理解为‘物的性质’(例如,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力这样的‘性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际社会关系被错误地理解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这类现象。”⑤物化只是表达了人被颠倒为物这样一种客观事实,而物象化则揭示这一事实背后的社会本质。也基于此,广松认为,物象化论才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它比物化理论更能体现马克思的哲学精髓。
到了这里,物象化和物化的区分似乎已经明确了。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换言之,马克思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来理解这两个范畴的?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妨回到马克思的文本之中来寻找答案。
日本学者平子友长指出:“物象化与物化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最终归结到这样的问题上: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是以怎样的方式运用事物(‘Sache’)和物(Ding)这两个概念的。”⑥我以为,这一判断是非常准确的。所谓“事物”(Sache),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存在物,它与“物”(Ding)存在本质差异,后者是指脱离社会关系的自然存在物。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这两个范畴展开了充分分析。在他看来,商品、货币和资本都是“Sache”,而不是“Ding”,“资本不是物(Ding),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或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⑦。这种概念上的区分,也揭示了物象化和物化的根本差异。马克思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货币成为每个人进入社会的唯一凭证,因此,与过去人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现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则必须要经过货币中介,于是物象化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活动的社会性质,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和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物的东西(Sachliches);不是表现为个人的相互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而存在的,并且是由毫不相干的个人互相的利害冲突而产生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一个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Sache)。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Sache)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Sache)的能力。⑧由此,形成了“以物(Sache)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第二大形态。结果,“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是颠倒地表现出来的,就是说,表现为物(Sache)和物(Sache)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如果交换价值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种说法正确的话,那么必须补充说:它是隐蔽在物(Sache)的外壳之下的关系”⑨。也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sachliche Verhltnis)和物(Sachen)之间的社会关系。”⑩以此来看,在马克思的语境中,所谓“物象化”(Versachlichung),指的是人与人的关系颠倒为事物(Sache)与事物(Sache)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颠倒为单纯的物(Ding)与物(Ding)之间的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广松对物象化的界定是非常准确的。但是,他也存在两个缺陷:第一,他只是从认识论层面来理解物象化过程,“人与人的关系以外观相异的,物质的关系、性质、形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个事态,从学理反省的见地看来,的确是误视、误认”(11)。显然,他没有看到这一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产生的现象,而不单纯是一种学理上的错认。第二,广松只是在卢卡奇的意义上来理解物化概念,他并没有真正揭示马克思“物化”(Verdinglichung)范畴的科学内涵,更没有看到马克思物化范畴与卢卡奇物化范畴的本质差异,因此,当他自认为物象化论比物化理论更深一层次的时候,恰恰抹杀了马克思物化批判理论的精髓。
这也由此引出另一个问题,即马克思是如何理解物化范畴的?卢卡奇、广松涉甚至霍耐特(12)都把“物化”(Verdinglichung)理解为主体向物(客体)的颠倒,这真的是物化的本真内涵吗?对此,笔者存有疑义。在这里,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人向物的颠倒”中的“物”究竟是哪种意义上的“物”。马克思的确在不同场合提到了人的物化问题,如“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Personifizierung der Sache und Versachlichung der Personen)(13)、“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Personifizierung der Sache und Versachlichung der Produktionsveihltnisse)(14)、“物的主体化、主体的物化”(die Versubjektivierung der Sachen, die Versachlichung der Subjekte)(15),等等,但马克思提到的“主体的物化”实际上是指人向“事物”(Sache)的颠倒,而不是向“自然物”(Ding)的颠倒。这种内涵是与“物象化”(Versachlichung)联系在一起的,而与“物化”(Verdinglichung)还存在本质差异。以此来看,单纯从主体颠倒为物的层面来理解物化范畴还是不够的,在这点上,不论是卢卡奇还是广松涉都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物化范畴的精髓。
那么,马克思是如何理解物化的呢?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基础上,使用价值(资本在这种使用价值上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和作为资本(资本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这些生产资料即这些物(Dinge)的用途,是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的……这一点构成了政治经济学拜物教的一个基础。”(16)这样就必然产生了一种结果,即资本的生产是与作为使用价值的“物”的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于是,“资本——它表现生产条件所有者在生产中同活的劳动能力发生的特定的生产关系,特定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物(Ding),正象价值表现为物(Ding)的属性,物(Ding)作为商品的经济规定表现为物的物质性质(dingliche Qualitt)完全一样,正像劳动在货币中获得的社会形式表现为物的属性(Eigenschaften eines Dings)完全一样”(17)。因此,与物象化过程不同,“物化”指的是作为社会关系产物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颠倒为物的自然属性的过程。也正是立足于此,马克思才说:
在资本—利润(或者,更恰当地说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财富一般的各个组成部分同其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Verdinglichung),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bloβe Dinge),在兴风作怪。(18)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物象化,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物化则是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颠倒为物(Ding)的自然属性,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物象化只是最初层级的颠倒,物化则是对前者颠倒的进一步颠倒。基于此,笔者并不赞同广松的判断,即物象化要比物化更接近马克思哲学批判的本质,相反,后者要比前者更为深刻,只有立足于物化层面,我们才能真正揭示马克思拜物教理论的真实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