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学 >> 专项教育 >> 基础教育
湖南:学校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2016年05月03日 09:21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阳锡叶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公布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 1万人以上的小区配建幼儿园、小学, 3万人以上的配初中, 8万人以上的配高中,农村应合理设置教学点、寄宿制学校、农村幼儿园,必要时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关键词:社会发展规划;幼儿园;中小学;条例;开发建设

作者简介: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阳锡叶)近日公布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1万人以上的小区配建幼儿园、小学,3万人以上的配初中,8万人以上的配高中,农村应合理设置教学点、寄宿制学校、农村幼儿园,必要时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条例》要求,为保证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与城乡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条例》还明确了政府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要求政府委托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政府应将其录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