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针对兼职班主任制度,近年来出现了诸多班主任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专职班主任;制度保障;兼职班主任制度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冯建军,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标题注释:本文系江苏“2011计划”“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我国的班主任制度脱胎于俄国,最早出现在1942年绥德专署颁布的《小学训导纲要》。《小学训导纲要》指出:“实行教导合一制,必须加强班主任的责任,否则教导主任就忙不过来。”教导主任主要管教学,班主任主要管训导。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颁布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与《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再次明确中小学实施班主任制度。《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小学各班采取教师责任制,各设班主任一人,并酌设科任教师。”《中学暂行规程(草案)》也规定:“中学每班设班主任一人,由校长就各班教员中选聘。班主任任课时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较专任教员酌减。”按照相应的章程规定,小学班主任与中学班主任略有不同,小学是班主任唱主角,酌设科任教师;中学以教师为主,班主任由教师担任,酌减课时。这可能与当初小学教师的全科制或小学教师包班制有关。随着小学课程设置增加,小学也日渐分科,中小学班主任制逐渐趋同,均由学科教师兼任。如此,教师兼任班主任,成为我国实施班主任制度的基本样态。
针对兼职班主任制度,近年来出现了诸多班主任制度的改革,如全员班主任制、专职班主任制、无班主任制、AB班主任制、学生助理班主任制、多任轮流连带班主任制、“导师+辅导员”制、“班主任+导师”制、班级顾问制、班级教育小组制等。①在这些改革探索中,有力主取消班主任的“无班主任制”,也有力主独立设置的“专职班主任制”。有学者认为,班主任不仅缺少理论依据和专业化可能,而且随着我国教育整体高度发达,班主任必然走向终结。②这一认识是就班主任的教育职责而言的,因为每个教师都应该具有教育责任,在这个意义上,就没有必要单独设置班主任。但笔者认为,这种认识过于理想,班主任不只具有教育学生的责任,还负有班级管理的责任。教育的责任,每个教师都可以承担,但班级管理的责任需有专人承担。如果说要人人做学生和班级的管理工作,结果可能是人人都不会做、不愿做,至少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是如此。因此,笔者主张不仅不能取消班主任这个职位,相反,中小学校可以尝试独立设置班主任职位,完善专职班主任的管理制度,为班主任的专业化提供保障。
一、现行兼职班主任制度的问题
1.班主任把工作视为“副业”,“主业”地位无法保障
我国自实行班主任制度以来,班主任就不是作为单独的职位出现,而是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出来的。选聘出来的班主任,既做学科教师,又做班主任。所以,班主任是兼职的。由于我国在教师的职称系列方面,只有学科教师,没有班主任,而且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定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等方面比班主任的机会要多得多,这就导致了很多做班主任的教师,也没有把班主任作为“正业”,而是视为“副业”。他们把教学放在第一位,把专业发展或者业务主要放在教学工作上,而不是班主任工作上。对于班主任工作,他们基本满足于管住学生不出事,无法真正投入班集体的培养管理和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中。甚至有些班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把本该属于学生的班级活动时间,用来给学生补课、布置作业、考试等,严重侵占学生班级活动时间,淡化班级教育工作。
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2006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的意义,明确指出“做班主任和授课一样都是中小学的主业,班主任队伍建设与任课教师队伍建设同等重要”;2009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重申“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教育部为什么会在班主任的相关规定中重复其“主业”的地位?肯定是意识到了兼职班主任存在的问题。但在中小学校以学科教师为主甚至唯一的情况下,若不把班主任单独出来,是无法做到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平起平坐”,共同视为“主业”的。班主任工作只能从属于学科教学,在学科教学之外“凭良心”“靠热情”来工作。所以,虽然出现了一些优秀班主任的典型,但对多数班主任而言,不可能真正把全面的精力用在班级教育和学生的引导上。
2.兼职班主任工作量大,无法真正全身心投入班主任工作中
兼职班主任,对于班级工作,尽管可能疲于应付,但依然面临巨大压力。这种压力,一方面来自于教学,一方面来自于班主任工作。两方面工作,都要做,而且都要做好,这是对班主任的严峻挑战。所以,班主任常常感觉工作量大,压力大。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班主任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压力大”是所有班主任的共同反映,排在前三位的压力分别是“安全责任压力”、“班级管理压力”和“工作量压力”。班主任的压力,一方面来自于教学质量,尤其是应试教育背景下的学生考试成绩及其排名;另一方面来自于班主任繁琐的工作、学生安全等带来的精神压力。现在的学生主体性增强,个性突出,难以管理,其家长的维权意识和要求也日益增高。教师作为全班学生的“责任人”,仅“安全责任”一项就让他们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些压力有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使其处于高度的紧张和焦虑之中。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班主任研究中心主持的全国班主任工作现状调查表明,83.1%的班主任认为“班级管理任务重”,81.5%的班主任认为“工作量大”,其中高中班主任对工作量大的反映比初中、小学更为强烈,占84.0%。班主任要求减少工作量的呼声很高。虽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指出“班主任工作量可以按照当地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但实际上很少有地方做得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早已明确指出“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管理工作”,但就目前的班主任制度来说,落实起来难度很大。因为在这样一个班主任制度中,教学是主要的,在教学与班主任工作的冲突中,首先是保证教学,牺牲班主任工作。也有不少地方根本就没有想过给班主任减少工作量,因为在他们看来,已经给班主任每月发了津贴,那么就不存在再减少教学工作量的问题。
3.班主任基本处于自然成长状态,缺少有意识的培养
兼职的班主任由学校从学科教师中选聘。这些教师熟悉学科教学,但之前没有接受过班主任的系统教育便直接上岗。班主任从学科教师中挑选,理论上应该挑选优秀的、有经验的、有爱心的教师担任,但实际上,很多学校无挑选班主任的可能,因为很多教师不愿做班主任。班主任这一使命,最后只能通过摊派或分配,属于“不得不做”型,且这种类型的班主任还不少。他们既没有做班主任的热情,也没有受到过班主任岗位的系统训练,还没有做班主任的经验,基本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即便他们愿意做班主任,也不是任何教师都可以做好班主任的。一个能上好课的教师,不一定能够做好班主任。因为班主任需要专门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而这些需要经过系统的教育和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