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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九成残疾儿童“有学上” 青海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4年10月13日 09:21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王英桂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青海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青海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四个不同阶段实施特殊教育。

关键词:特殊教育;青海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入学率;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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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王英桂)日前,青海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青海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四个不同阶段实施特殊教育。到2016年,青海90%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都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实施方案,从今年起,青海将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增设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票否决的重要评价指标,新建、改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校长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4000元,2015年达到6000元;增设孤独症专业教育部,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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