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上海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已6年多时间,《条例》对促进和健全上海终身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它的推进下,上海终身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变化,终身教育事业不断扩大、深化,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而《条例》对新出现的问题不能有效的予以规制,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修订。
关键词: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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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成效、挑战及修订建议
作者简介:李珺(1981-),女,安徽宁国人,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终身教育、社区教育
内容提要:《上海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已6年多时间,《条例》对促进和健全上海终身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它的推进下,上海终身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变化,终身教育事业不断扩大、深化,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而《条例》对新出现的问题不能有效的予以规制,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修订。
关 键 词:终身教育 促进条例 修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推进社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编号:CKA130191),主持人:李珺。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12-0060-06
《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条例》的施行对促进和健全上海终身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在法律层面对终身教育的实践活动予以推进和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变化,终身教育事业不断扩大、深化,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条例》对新出现的问题不能有效的予以规制。条例中有些内容已经无法适应终身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需要,也无法涵盖终身教育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修订。再者,《条例》需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前沿性,既要与国际先进理念和先进经验保持接轨,又要和国内新的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又要与本土终身教育实践有效衔接,因此在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下,为有效推进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需要进一步立法保障,一些法律内容亟须进一步明确和补充,一些法律条款亟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一、《条例》实施取得成效
《条例》总共35条。涉及社区(老年)教育、职工培训、农村教育、开放大学建设、学分银行、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社会力量参与不同方面,实施6年多以来,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社区(老年)教育方面
条例中与社区(老年教育)相关的有第十六条、十八条、二十条、二十一条,分别对老年教育责任主体、社区教育各级政府责任以及对教师职称的评聘有相关规定,这对本市社区教育的发展、社区教育队伍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上海连续三年开展社区终身教育场所的标准化建设,覆盖全市93%的社区终身教育机构。“条例颁布时街镇级终身教育场所的面积数为35万,到2014年已达62万,增长率到达43.5%;座位数由8.8万增长至11.3万,增长率28.4%。推动社区教育课程开发和资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至今,全市社区教育课程总数已达13359门,比条例实施前增加3592门;资源建设达2.46万个,比之前增加了0.93万个。专职教师数达到1579人,兼职教师总数达到1.06万人,志愿者人数达到4.2万人;学员总数359.2万人次;学习团队总数达2.8万个。各区县开展的社区教育大型活动达到3592个”[1]。老年教育近些年也得到迅猛发展,已远远走到了全国的前面,成为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一个亮点。“2012年至2015年,连续4年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街镇老年学校的设施、设备得到根本改善,所有建设单位的功能教室比建设前翻番,目前总数已达1087个;2014年与2012年相比,街镇老年学校座位数增加了16123个,招生人数增长7.2万人次。”[2]
(二)职工培训方面
在《条例》中对于企业培训涉及三个条款,企业培训经费、在职人员培训以及企业教育资源利用三个方面的内容,自条例实施4年来,对于企业的在职人员培训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根据2014年上海市学习型城市评估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3年用于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经费50亿元,占全市教育总投入的7.1%;成人平均学习费用619.5元。上海国资委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总经费支出占职工工资总额近1.5%。全市大中型国有、国资控股企业员工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参加培训的员工人数达到总数的71%。企业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得到加强,教育培训经费得到落实。在装备制造等十二个重点领域和九个现代服务业领域推进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集中专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万人次。国有大中型企业员工培训的经费已接近工资总额的1.5%。每年50亿左右的教育费附加,用于鼓励企业开展员工培训,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的员工培训。
(三)教育资源利用
条例第23条、第24条,分别对教育资源的参与、公共文化资源的参与作出了规定,有效促进了高校参与社区教育,促进了各类社会资源的参与。2013年市教委启动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通过整合高校、区县教育机构、委办事业单位、公共文化机构、学习团队等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和文化资源,依托现有场地和设施设备,整合85个场馆,建立了8个面向社区教育和社区居民的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有42个站点和96个体验项目。体验基地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进一步丰富了市民的学习内容,扩大了学习受惠面,创新了学习方式。“截至2013年12月,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共组织各类体验活动1500多次,参与体验的市民达961416多人,其中,中老年人约45万人,青少年约27万人,学龄前儿童约2万人。”[3]
(四)学分银行建设
条例第11条对“学分银行”作出规定,学习银行在网点建设、个人学习档案设立、学分转换机制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不俗进展。“全市已建成21个学分银行分部和68个学分银行网点,涵盖所有区县和所有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形成了市民终身学习成果认定积累服务系统。”[4]学分银行已经联合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及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19个本专科专业530门学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和469个职业培训等非学历证书转换为学历教育课程学分的认定标准,为不同高校之间、职业培训等非学历证书与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转换搭建了通道。学分银行还为411493名学习者建立了个人学习档案,存入学习成绩920403条,记载了学习者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文化休闲教育等各种学习成果,基本形成了市民终身学习成果积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