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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魏晋南朝地方政权的军事化
2014年03月12日 09:14 来源:《史学月刊》(开封)2002年04期 作者:陶新华 字号

内容摘要:魏晋南朝地方政权军事化表现于多个方面,都督统兵,军号泛滥,无军号的刺史、太守领兵,军政官兼管民政,军府僚佐重于州府僚佐是常规表现。非军事场合,尤其中央处理非军事情况也使用军法,以及以节而不以虎符发兵是特殊表现。军事化自汉末、曹魏直到南朝,有逐渐加强的趋向。军事化给南朝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政治情态都造成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有的延及以后的隋唐。

关键词:军事化;军法/发兵符信;地方财政;地方政治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On Local Government's Militarization in the Wei-Jin-Southern Dynasties  TAO Xin-hua(History Department,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610064,Sichuan,China)

  【作者简介】陶新华,四川大学 历史系,四川 成都 610064    陶新华(1969- ),男,四川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杭州师院历史系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魏晋南朝地方政权军事化表现于多个方面,都督统兵,军号泛滥,无军号的刺史、太守领兵,军政官兼管民政,军府僚佐重于州府僚佐是常规表现。非军事场合,尤其中央处理非军事情况也使用军法,以及以节而不以虎符发兵是特殊表现。军事化自汉末、曹魏直到南朝,有逐渐加强的趋向。军事化给南朝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政治情态都造成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有的延及以后的隋唐。

  【关 键 词】军事化/军法/发兵符信/地方财政/地方政治

  所谓地方政权军事化,并不是说,地方只有军政,没有民政,而是说,地方政权在政治中,以军府和军政为主,地方政治严重地向军政倾斜,并且产生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官僚制度和政治现象。魏晋南北朝地方政权军事化,可算学术界的一个命题。清代洪亮吉已经指出赫连夏国地方政权州下只设军镇,不设郡县[1](p440)。唐长孺先生在洪说的基础上,又对十六国的军镇以及北朝军镇的起源作了追溯[2](p167)。牟发松先生在唐先生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并论证了十六国地方政权的军政化问题[3]。但是,十六国政权毕竟有其特殊性,所以,唐、牟二先生之论此处可暂不置评。真正明确提出魏晋南北朝地方政权军事化问题的,是黄惠贤先生,他将地方政权军事化视为此时期地方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4](p24,25)。但是,黄先生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却很不充分,仅仅论及了此时期刺史、太守常带军号以及都督统军两个方面,而且,在这两方面,黄先生的论述也过于简略。本文充分利用学人成果,拟对这一问题作一系统、完整的论述。由于此时期在地方政权方面,北朝与南朝有着较大的不同①,笔者认为,不宜简单地以南方模式来概括北朝,北方的情况较之南方,更显复杂和特殊。如果将北朝与南朝混一文而论之,将很难深入和周备。所以本文仅讨论魏晋南朝的情况。

  一 魏晋南朝地方政权军事化的常规表现

  魏晋南朝地方政权军事化的常规表现,是指那些相对于北朝来说,地方政权中共同存在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南北政权在表现程度上也许有所不同,但是,实质上大同小异。这些常规表现主要有以下五方面:(1)都督统兵。(2)刺史、太守常带军号,统兵。(3)不带军号的刺史、太守也领兵。(4)地方军政官兼管民政。(5)军府僚佐重于州府僚佐。

  (1)都督统兵

  魏晋南朝地方兵(魏晋时期虽名义上尚是中央军,但实际上驻屯各地,与地方兵并无根本不同)主要由地方都督统领,这是学术界的通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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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最主要的表现在,北朝存在军政与民政合一的北方军镇,而南方除个别侨州郡外,几乎不存在这种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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