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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坑了美国农民
2014年10月26日 19:32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水晶湖市经营甜玉米种植生意的农民麦克·罗维手捧转基因玉米。如果像美国那样,自己大量地种植转基因作物,转基因食品占据了市场,零容忍的标识制度势必难以真正实施,实施的话也会成本高昂。

关键词:美国;农民;转基因食品;转基因玉米;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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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水晶湖市经营甜玉米种植生意的农民麦克·罗维手捧转基因玉米。

  自去年11月起,中国开始退运包含有MIR 162转基因成分的作物,至今已退运至少125万吨美国玉米,为此,美国公司和农民损失近29亿美元。有分析指出,如果中国持续现行的政策不变,预计2014到2015财年,美国玉米业将遭受高达34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美国农民辛苦种植的玉米,到头来却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完成与主要买家之间的交易,蒙受损失。那么到底谁该为这次巨大的损失负责?

  10月15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水晶湖市经营甜玉米种植生意的农民麦克·罗维,正是这一退运事件的亲历者。他告诉记者,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瑞士转基因技术巨头、跨国种子供应商先正达集团(Syngenta)。麦克·罗维说,先正达集团在了解MIR 162会对出口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仍鼓励美国农民购买此类种子,是相当恶劣的行为,理应赔偿因过早把转基因产品推向市场而给农民造成的所有损失。

  麦克·罗维所说的先正达集团,其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目前在全球9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员工达2.8万人。MIR 162(又称Agrisure Viptera)是先正达公司研发的转基因玉米,这一品种于2008年获得美国FDA核准作为食物和饲料,2009年正式推出并进行推广,此后在2010年获美国农业部批准商业化种植,并相继获得巴西、加拿大、日本、韩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批准进口。但截至目前,MIR 162仍未获得中国农业部批准。

  麦克·罗维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日前美国农民已经“抱团”对瑞士转基因技术巨头、跨国种子供应商先正达集团(Syngenta)提出集体诉讼,要求其赔偿因中国退运造成的数十亿美元损失。

  种子巨头的算盘

  先正达的错误在于,他们在没有拿到出口安全批准,就开始提前2到3年布局商业化生产。他们提前买出了种子,但收获的玉米却砸在了农民手里

  中国农业部此前已经批准了12种仍然在有效期的转基因玉米,这些玉米获准进入中国作为加工原料使用,其中有6种来自先正达公司,分别是:抗虫玉米MIR 604、抗除草剂玉米GA 21、抗虫耐除草剂玉米Bt 11×GA 21、抗虫玉米Bt 11、抗虫玉米Bt 176、品质改良玉米3272,MIR 162不在已批准的品种之列。但因其价格低廉,自2013年起我国广东、浙江、山东、福建等多个口岸相继查获多起违规进口该种转基因玉米,一经发现则须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10月8日,先正达发言人保罗·曼哈特通过电子邮件告诉媒体,该公司曾申请在中国种植MIR 162转基因玉米,但后来中止了相关申请,把重点放到了MIR 162转基因玉米进口许可方面。“先正达遵照行业通行做法,起初曾在中国申请种植许可。但我们后来中止了相关努力,专注于申请进口许可”。

  这一说法与去年底,中国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的表述无原则上的出入。去年12月6日,毕美家在农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先正达股份公司于2010年3月曾向我国提出了转基因玉米MIR 162的材料入境申请,在中国境内开展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的检测。此后,该公司多次提交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安全证书申请,经我们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评审,认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实验数据不是很完整,并存在一些问题,农业部本着审慎的原则,要求其补充材料和实验数据。”

  根据中国的规定,只有经过国家农业部安全批准的转基因产品,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申请报检并办理相关进口手续之后,方可向中国出口。毕美家透露,去年11月,该公司又一次提交了安全证书的申请,目前有关单位正在评审过程中。

  结合双方的说法后就不难发现,先正达2010年将MIR 162玉米提交给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先正达方面预计审批流程会在28个月左右的时间结束,因此在美国大力进行商业化推广,预计MIR 162实现量产时,中国也批准了MIR 162的进口,但是实际审批进度晚于先正达公司预期,至今未获得通过。先正达的如意算盘并没能最终打响。

  据报道,自2010年由出口国转为净进口国以来,中国目前是全球第三大玉米进口国,几乎所有的玉米进口都来自美国。而自2013年10月深圳口岸从一船进口美国玉米检出MIR 162转基因成分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在125.2万吨进口美国玉米及其制品中检出MIR 162转基因成分,对这125.2万吨进口玉米及其制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均依法作出了退运处理。中国持续不断退运来自美国的玉米,禁止进口,这使中美的玉米贸易实际上陷入停滞状态。

  美国当地时间10月6日,美国农业部长维尔萨克表示,美国农业部正在同中国举行谈判,同步进行对这种作物的监管审查,期望以此减少审批时间。

  之前,美国农业部部长办公室生物科技协调员迈克尔·沙克曼在华盛顿会见中国记者时也曾表示,“美国农业部将转基因MIR 162入华事务视为重中之重。据我们了解,目前产品(指转基因玉米MIR 162)仍在审批程序之中。虽然已经完成了安全评价,说明没有安全问题,但行政许可迟迟未放。我们在积极配合中方,也希望了解不发放许可缘由。”

  中美转基因“变脸”

  中美对转基因政策过去不同,美国宽松,中国严格。但现在情况有了一些变化,中国更加严格,而美国也在趋于严格,审核从6个月延长至2到5年

  美国是转基因技术最发达的国家,是转基因作物的第一大生产国,也是第一大消费国。这得益于美国宽松的转基因食品政策。FDA甚至不强制要求审批转基因作物食品,实行的是“自愿咨询”制度,建议转基因食品研发者自愿把材料送交FDA咨询。相反,中国转基因作物的审批则繁琐而严格。

  美国农业部长办公室生物科技协调员迈克尔·沙克曼称,在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有三个部门:美国农业部(US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美国环保局或环保署(EPA)。这三个部门都独立运行,但机构间协调密切,通力协作。

  农业部根据公司或相关机构上交的转基因作物产品数据来决定是否批准田间试验,试验完成后发放规模种植许可。农业部对于监管通过的用词是“deregulation”,就是解除监管的意思,在新的转基因性状审批材料由公司或其他机构上报材料之后,农业部会发布解除监管的消息,声称,“FDA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规律,USDA跟EPA的监管属于强制执行,但是FDA的机制为自愿咨询。而这种所谓的自愿咨询事实上也是强制的,因为没有FDA的认证,农民或者采购者也不敢、不愿意采购这些种子。一旦转基因食品通过相关要求,之后的一切相关管理跟非转基因的保持一致。

  而在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由农业部负责,但没有专门的立法,多是以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的形式进行规定。这些法规、规章往往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难以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

  中国的转基因审批流程崎岖坎坷,美国的情况也正在发生一些变化。根据生物技术工业组织(BIO)执行副总裁凯斯林·恩莱特的介绍,1996年的时候,每个项目的审批时间只需要6个月,而十年以后的2006年,时间就延长到了2-5年。不过,按照美国农业部部长办公室生物科技协调员沙克曼的说法,他们并未增加任何审批环节,这里面增加的时间,很大一部分来自诉讼环节。反对者不断地通过诉讼的形式,要求申请者进行应答说明。这极大地提高了转基因产品的审核成本。凯斯林说,在美国,一个转基因作物从进入试验田到最终把种子卖到农民手里,平均下来需要13年的审核时间,总共花费1.36亿美元。

  目前,美国市场上70%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但还没有出现标识的事例。美国反对对转基因食品做强制性标识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如果要求标识的话,那么在生产、运输、储存、加工等各个环节都要区分转基因和非转基因品种,因此增加了成本,而这个成本,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既然FDA认定转基因食品与同类非转基因食品实质等同、同样安全,那么就没有必要增加成本将二者区分开来。

  与此不同的是,中国还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所谓“零容忍”制度。例如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食用油,由于是深度加工产品,其他实行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国家都不要求做标识,中国却要求。幸而中国市场上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品种和数量都很少,基本上就是大豆油,而且都是靠从国外进口原料生产的,管理相对简单。如果像美国那样,自己大量地种植转基因作物,转基因食品占据了市场,零容忍的标识制度势必难以真正实施,实施的话也会成本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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