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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共有产权 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09月21日 16:0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孔祥鑫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20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关键词:产权住房;管理;北京市;购房人;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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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孔祥鑫)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20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这个《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该《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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