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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消费对我国GDP增长贡献率达50.2%
2015年06月04日 08: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数据,年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0.2%、48.5%、1.3%,三大需求对GDP增长的拉动分别为3.7个百分点、3.6个百分点、0.1个百分点。

关键词:贡献率;GDP;国家统计局;消费支出;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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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陈炜伟、王希)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数据,2014年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0.2%、48.5%、1.3%,三大需求对GDP增长的拉动分别为3.7个百分点、3.6个百分点、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当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支出法GDP为640796.4亿元,其中最终消费支出328311.2亿元,资本形成总额295022.3亿元,货物和服务净出口17462.9亿元。

  国家统计局专家介绍,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是从常住单位最终产品使用的角度反映一定时期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按照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使用去向,由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服务净出口三部分构成。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规模和发展水平,反映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的结构状况及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对制定消费、投资和进出口政策,制定宏观经济协调发展政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另据介绍,按照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支出法GDP核算方案,根据2013年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有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补充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对2013年支出法GDP数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13年支出法GDP总量为58973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064亿元。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增加8843亿元,资本形成总额减少6180亿元,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加401亿元。

  在2013年支出法GDP数据的修订方法上,国家统计局介绍,一是改进了居民消费支出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二是修订了政府消费支出的核算口径和资料来源,三是修订了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核算范围和资料来源,四是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相关资料对存货变动进行了修订,五是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数据进行了修订。

  国家统计局表示,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由于资料来源和统计指标口径的调整,在2013年支出法GDP数据修订的基础上,也对1978年到2012年支出法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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