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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人社部4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
2014年06月03日 16:0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代丽丽 字号

内容摘要:为引领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出力争实现2014至2017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资金;创业大学生;租金补贴;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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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为引领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出力争实现2014至2017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针对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负担重、缺乏启动资金等问题,政府将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租金补贴、落实银行贷款等办法予以扶持。

  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几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强调,对于创业大学生,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为创业大学生办理企业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

  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一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适当延长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期限,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

  二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

  三是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创业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或其他政策鼓励。

  四是逐步对现有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行整合,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向大学生创业实体提供支持。

  建创业园提供经营场所

  针对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负担重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同时要制定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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