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望着窗外的星星和天花板,心事重重的肖显凤又是一夜未合眼。在合同尾部,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鉴证单位”处盖了章。
关键词:土地纠纷;生死;内幕;月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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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窗外的星星和天花板,心事重重的肖显凤又是一夜未合眼。
自从2013年和土地发包方月台村产生土地纠纷以来,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几个月,如今,这个年近40的独身女人只有靠喝酒才能帮助自己进入梦乡。
2010年12月2日,肖显凤与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月台村村委会签订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月台村将该村所属的土地260亩、林地300亩总共560亩租赁给肖显凤用于种养殖业和旅游餐饮娱乐经营,租赁期限共为40年,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18年,第二阶段22年。合同签订后,月台村交付土地,肖显凤也如约支付了租金。两年后,肖显凤发现所租赁的土地数量与合同约定存在较大差异,遂与月台村交涉,双方由此交恶,矛盾一度激烈。
而后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怪事也相继发生,就像警匪片中的情节:肖显凤的养殖基地频繁被身份不明的人士骚扰,正常经营被迫中断,肖也因此债务缠身,房子和7辆车子全部被抵押,公司近乎破产,其司机被殴打,肖显凤本人也先后“被绑架”、“车子被砸”,此后,肖又被迫在网络上发帖呼吁,在绵阳市街头发布“征夫救命”的求救公告。
若在3年前,肖显凤怎么也不会想到,在绵阳仙海区投资竟然会成为她人生的一段生死“劫数”。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2010年,绵阳市仙海区水利风景区月台村村委会将位于“老君山”周边的土地260亩和林地300亩公开招标承包,经人介绍,正欲寻找地块投资种养殖业的女商人肖显凤随后参与竞标并成功中标。
2010年12月2日,月台村与肖显凤签订《山林、山地租赁协议》,双方约定租期30年,从2011年1月1日至2041年12月31日。土地租金前5年按200元/亩计算,后25年按260元/亩计算,山林按60元/亩计算。月台村要求肖显凤在签订合同后90日内向其支付前10年的土地租金,以后的租金满10年支付后10年的租金。山林的租金则一年一付。双方还约定,租赁地块上的树木若肖显凤需要砍伐,直径大于等于15CM的按10元每棵进行购买。违约责任方面,若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60万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协议注明所租赁的土地和山林以“四至边界以空拍图为准”。
两天后的12月4日,双方再次就土地租赁合作事项签订《绵阳市仙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对2日前签订的协议进行了部分调整。双方约定出租年限为40年,分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为18年,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22年,在第一阶段期满后,在国家土地承包制度无变动的情况下则继续租赁后22年。
就租金和支付问题,双方约定,土地每亩260元,共260亩,承包总金额为2,628,000元,承包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签订60日内支付前十年的租金共计60万元(2010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第二次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接下来8年的租金共计540,800元(2020年11月30日至2028年11月30日),第三次付款则在第一次租赁期满后国家无变动的情况下分两次支付。林地除了租期由30年变更为40年,租金、支付方式等与2日前的协议均一致。
双方还约定,月台村有义务协助肖显凤做好管理,教育村民维护肖的利益,若因村民不当行为造成肖显凤损失,月台村村委会负责处理赔付,且不得因收益巨增而非法变更、解除合同。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规定,出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由违约方支付承包总额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有过错违约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在合同尾部,“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鉴证单位”处盖了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