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继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推动“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结构调整,满足相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货币政策“微刺激”之后, 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以促进创业就业。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策信号;李克强;企业所得税;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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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推动“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结构调整,满足相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货币政策“微刺激”之后,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以促进创业就业。就此往前看,今年以来,“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颁布,清晰地表明了中央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政策思路,而这个政策思路最明显的特征,则是彰显了政策措施精细化,这种精细化的政策措施被市场称之为“定向调控”。
6月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项议题是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会议提出,在去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针对社会关切,继续下好改革先手棋,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会议确定,一是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等涉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业务的10项;涉及资质资格的8项审批事项。二是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三是围绕促进投资创业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等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此次取消和下放的新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最直接的目的在“促就业”。事实上,纵观今年以来的相关刺激经济的调控措施,无一不是建立在“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的宏观目标之上。
譬如:5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提出四项举措对这一政策加以完善;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7月1日起执行的小型微利企业等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但扩大了小微企业纳税优惠政策的范围,也为纳税人在申报时即可直接享受减免税提供了便利;
再往前追述,4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议题无不是与 “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相关。
与以往宏观调控政策不同,今年这些为国外媒体所总结的 “李克强经济学”主旨下的调控政策措施,最显著的特色是 “不刺激”、“微刺激”、“调结构”,其中散发着精细和定向的目标特征。与此同时,这些调控措施背后总是表现出强烈的 “兼职”意图——不但要实现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还要兼顾推进改革的政策意向,这使得很多调控措施事实上也是改革措施。例如公布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在更好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改善投资结构的同时,又能拉动经济助力实现“稳增长”目标。
李克强在谈及简政放权时表示,“放活不是放任,管好不是管死”,以“微刺激”促“稳增长”,从而推动改革在润物细无声中悄然前进,这或许就是本届政府全新的执政理念和政治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