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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缘何遇政策“点刹”
2014年04月28日 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宏文 字号

内容摘要:周末,基金业界有一条新闻上了各网站的头条。中国证监会印发通知,拟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关键词:基金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政策;子公司;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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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基金业界有一条新闻上了各网站的头条。中国证监会印发通知,拟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这个信息是由证监会周五下午例行发布会率先披露的,有关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拟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具体而言,监管部门认为,基金子 (财苑)公司设立一年半以来,业务发展较快,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子公司,其中60家子公司开展了专户业务,管理账户4186个,管理资产1.38万亿元。

  考虑到子公司业务起步较晚,《通知》要求子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风险特质,尽快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覆盖全部业务环节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等要求。与此同时,为引导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优先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促进公募基金业务、专户业务协调发展,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或者其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低于50亿元的,证监会将暂缓审核其设立子公司的申请;已经设立子公司但仍未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抓紧布局公募基金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推进公募基金、专户业务协调发展。此外,证监会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委托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公司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实施备案管理,监测分析专户业务相关风险。

  以上通知显示,对于基金子公司和目前上述子公司重点开展的通道类业务等,监管机构已经竖起了加强监管的大旗。

  具体措施三个方面,第一、暂缓成立不满一年或公募业务发展落后公司进入该市场,第二、督促所有相关子公司完善流程、第三、明确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各产品进行备案管理,并监测分析。

  上述措施针对性很强,第一条措施是限制自身财务实力不强的基金公司进入该领域,并督促相关公司加快拓展稳定类的公募业务、提升公司风险处理能力、第二条措施则是从政策方面督促各家公司严格流程、提升业务的风险鉴别能力。第三条则是,从行业层面,建立全行业该类产品的监控机制。

  总体上看,上述措施瞄准的是上述业务未来的或有的个别或其他风险,并积极完善相关的风险预防监控处理机制。不管怎样,有关部门点刹通道类业务的信号是很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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