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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2014年04月07日 09:1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裘真 字号

内容摘要:通过建立将国有资产转化成国民资产的有效机制(相当于全体公民持股、人人拥有分配权但无个人所有权的国民权益分享机制),全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可以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关键词:富裕;制度基础;持股;国有资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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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建立将国有资产转化成国民资产的有效机制(相当于全体公民持股、人人拥有分配权但无个人所有权的国民权益分享机制),全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可以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荀子·富国》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国家财富取之于民,民富是国富的根本保证。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释放了国富与民富齐头并进的共享信号,顺应了广大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期盼。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形势下,如何创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如何在混合经济中让劳动者更好地分享成果,值得深思。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在制度方面有更多探索,以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财富的高效创造,切实增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

  对当前财富分配的再认识

  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从财富分配的角度看,当前最突出的现实问题是什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繁荣有目共睹,已经具备“民富优先”的物质基础。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也与日俱增。一个突出问题是,收入差距呈扩大之势,社会利益共享机制很不理想。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3,过去10年均超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社会财富快速向少数人集中,2005至2013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400位富豪总财富由5915亿元攀升至3.48万亿元,增加近5倍,而同期全国财政收入由3万亿元增加到12.9万亿元,增加3倍多,居民人均收入则仅增加1.6倍左右。

  新华社2005年6月根据官方数据编发的《我国居民收入存在六方面差距》中指出,我国城市居民中10%的富裕人口占有城市财富的45%,其中最富有的1%占有城市财富的35%,而最穷的10%城市居民只占有城市财富的1.4%。近年来多项类似研究显示,富者愈富的情况并没有改观。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贫富分化有很多原因,而分配不公是群众诟病最多的。分配不公的根源又与制度性原因相关。

  马克思曾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也就是说,所有制对分配方式具有决定作用,应该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的状况中寻找分配不公的根源。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所有,实现公平分配具有坚实的制度保障。但在实践中,“全民所有”的权利如何充分保障和体现,使“全民所有”变成“全民真有”,还需进一步落实。

  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企业,但从上世纪80年代实行“利改税”到2007年,国有企业并未向政府缴纳利润,只是近6年来才上缴利润的5%或10%。从理论上说,国企属于全民所有,应向全民支付红利,而向政府上缴税收。这种全民所有的“虚置”,使得权责不明,激励不足,国企创造财富的动力不强、经营效率不高。由于委托代理链条长、委托代理成本高,加上监督机制尤其是内部监督不到位,还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

  民企、外企的情况如何?总体上,民企外企的利润都是出资者所有,有多少股份,分多少利润,而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劳动者)只能获得工资收入,而工资属于企业的成本支出。这导致普通员工未同投资人一道分享企业利润,股东快速积累财富,普通员工则收入增长缓慢。比如,2013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前三位的富豪,个人财富分别达860亿元、683亿元、677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增加372亿元、73亿元、183亿元,但旗下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增长幅度微乎其微。

  多年来,各地的政策环境基本上是在鼓励支持资本所有者,比如为了招商引资,要么减免税收,要么划拨土地,要么财政贴息贷款,在水、电、气、热等方面给予优惠,“亲商不亲工”在各部门中不同程度存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将牺牲职工利益作为招商引资的筹码,在维护职工利益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引导企业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员工福利水平等,始终作为不多。

  构建社会利益均衡格局

  一个社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注定是不公平也是不稳定的,所以邓小平同志说“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在当前形势下,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必须创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既促进社会财富更加高效地创造,又实现社会财富更加公平地分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最终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创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是要让“全民所有”实质性地落实。这里必须防止两大误区。

  一是苏联的单一公有制模式,即由国家充当公有制的人格代表,把公有制变成国家所有制。这种体制在分配上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弊病,生产效率持续下滑,最终无法维持。

  二是在私有制产权理论框架下,把国家财产“量化分配到人”,必然倒向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制度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如下方面: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导致财富和收入分配向少数人高度集中,如美国1%的最富有者占据所有家庭总收入的19.3%,10%的最富有家庭占据全国总收入的48.2%,4500万人生活在联邦贫困线之下;富人消费过度饱和,穷人无力消费,全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发展缓慢;选举沦为“金钱游戏”,政客为维系选票推行过度福利,寅吃卯粮,懒散享乐,社会缺乏创造财富的动力。这是断然不可取的。

  既然单一公有制、国家所有制不行,拷贝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也不行,那么如何实现民富呢?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应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追求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

  1.建立将国有资产转化成国民资产的有效机制。

  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该通过创造性的转化,变成一套国民资产管理的机制,确保每个公民公平分享所有者权益。

  一是评估核算国有资产,全面摸清“家底”。我国的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国家依法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性资产。具体而言,包括总资产约70万亿元的各级国有企业资产,加上国有金融资产及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共约180万亿元;还包括各级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可以评估的矿藏、森林、草原、水域等资源。国有资产本质是国民资产,应当每年发布这部分的权益变动报告,使国民心中有数。

  二是以法规形式明确国民分享国资收益的原则和方式。分享不是分掉、搞私有化,而是一种平均的、基础性的分配权。可以考虑每个中国公民一出生就享有一份分配权利,死亡时收回并进行再分配,相当于一个国民福利权益账户。公民终身享有收益权,但不能转让、质押、继承,也不得随意剥夺。每年根据全国人口增减、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等,核定国有资产总量,确认每份公民账户包含的权益,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分红资金打入公民个人的福利账户,可随时提取。

  三是以现有的国资管理体制为基础,按照国家、省、县(市)、乡四级架构,对所辖国资进行有效运营和管理。国企经营班子选择实行“竞标经营责任制”,公开招聘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建立市场化、国际化、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鼓励国企多创造财富。

  设立人人享有国企收益权的机制,真正实现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避免了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虚置和行政部门掌握企业命运,却不承担直接经济责任的弊端;通过公开竞聘,广泛挑选更优秀、更合适的经营者,可以为全民创造更多财富;人人都有收益权,在国企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国企所有岗位公开招聘,给全民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企业彻底“去行政化”,一律没有行政级别,只是单纯的生产经营者,竞争上岗、公平晋升,可以打破垄断利益的固化。

  2.全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组成的特殊契约”,人的知识和能力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但在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治理模式下,物质资本所有者享有企业决策和利润分配权,职工被排除在治理结构之外。

  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利益共同体的企业治理模式,鼓励职工持股,有利于明晰产权、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我国,推行企业职工持股,对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近年来,少数富有远见的民营企业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尝试向员工出售一部分股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如在华为公司,近7万员工参与持股计划,其财报称“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100%由员工持有的民营企业。全体在职持股员工选举产生持股员工代表,并通过持股员工代表行使有关权利”。在阿里巴巴小微金融集团,40%的股份用于员工分享和激励,马云持股比例不高于7.3%。

  除了通过持股计划、自愿出资购买本企业股份并持有“资本股”外,企业员工还应拥有一份“人力股”,即与职级、工资等级相适应的股份,依据持有“人力股”份额同“资本股”一道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国家应出台“先富带动后富”的相关鼓励政策,对那些将企业股份公平售予员工、达到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幅度的税收优惠,并在企业招工等方面提供帮扶。只有员工与投资方、管理层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真正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和资本收益同步增长。

  3.营造创业、创新、创富良好环境。

  国家应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同时,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让有志于创业的公民无障碍地创业,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劳动者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此外,由于非垄断性、非资源性行业向全民开放,通过激烈而有序的市场竞争,有助于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加就业和税收,增进全民福祉。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将国有资产转化成国民资产的有效机制(相当于全体公民持股、人人拥有分配权但无个人所有权的国民权益分享机制),全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可以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创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既遵循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又能解决单一国家所有制的弊端,从而极大地增强公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同时,社会财富共创共享,能让全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享有、平等发展。通过这一系列改革,居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收入分配更加公平,社会保障基础也会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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