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博客
人人都应保有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2014年10月28日 08:06 来源:新华博客 作者:郑承军 字号

内容摘要:法是明镜,以此为鉴;法是底线,以此为界。

关键词:生活方式;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法律制度;治国理政;体现;恩格斯;观念;制约

作者简介:

  

思客生活大.jpg

 

  法治是一种根据法律原则、依据法律条款来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治国方式和理念。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方略,体现在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权利配置的相互平衡和相互制约,立法、司法、执法的公平正义、规范严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方面,这些都是法治的外在表现形式。除此之外,法治更体现在全社会和全民中树立法律至上、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法律意识全面介入社会生活等观念层面上。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是人们在一定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影响下为满足自身生活需要而采取的行为方式的总称,包括物质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生活方式是生产方式在生活中的表现形式,马克思提出,在社会生产的每个时代,都有“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从生活方式中,可以揭示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的变迁和规律。法治,就是人们在社会生产进入大发展、经济活动需要促进、协调、规范和调整所必然产生的国家治理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表现。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面向人民群众的,因此,法治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法治,既然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必然与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人的生活方式就是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过程中的思想行为方式,因此,法治就是要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中树立法律意识、规范法律行为、完善法律制度。

  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在于它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处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和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具有超越法律、凌驾法律的特权。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平等思想,“法”字本身就有“平之如水”的含义。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名著《历史》一书中这样写道:“人民的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它的最美好的名声,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类生活是一个充满不平等的动态平衡体系,法律并不是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而是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实施中,让人享受到无差别的平等相待。

  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在于它在调节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处处体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辩证关系和法律支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谈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时说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一切人的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人在一切人的社会中最在意和强调自由,人们总是引述卢梭的名言“人生而自由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是该砸碎枷锁了”,但自由不是无边无际的随心所欲。康德说得好:自由就是自律。人类社会是由芸芸众生组成的,是一个存在共律的个体世界,要想享受最大的自由,就必须遵守最大的自律。法治,就是在这种自律的生活方式中默默地提供法律和道德的支持和帮助。

  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在于它在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处处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制约和保护。人类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生物物种,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人类常常自诩为“自然界的主宰”,但不要忘记人是自然之子,其生命活动始终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不可凌驾于自然之上。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因此,人与自然的相处,一定要有节制之心和环保之举,《环境保护法》《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应是对人们与自然相处的生活方式的保障和制约。

  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其实最重要的是人自身需要有一颗对法律和制度的敬畏之心,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尊重和坚守。法是明镜,以此为鉴;法是底线,以此为界。笔者现在柏林洪堡大学访学,发现德国的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一律采取无人检票、无限制出入的做法,虽然有个别人在临时抽检时发现逃票,会被罚款40欧元,但基本上绝大多数乘客都会在无人监督、无人查票的情况下主动购票,体现了对制度的敬畏和遵从。这种日常生活的法治意识,其实就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方式。法治,从国家层面和政府层面要做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但从公民个体来说,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看来,法治要植根于民众的生活世界。

  法治,并不遥远。其实,它就在我们的生活中。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高雯丽)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wKhTg1RJqUAEAAAAAAAAAAAAAAA035.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