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研究制定全面配套政策体系积极完善去过剩产能措施“去产能”,即去过剩产能,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战,也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所在。由于既有的过剩产能行业是本地区的支柱产业,在“去产能”压力下,某些地方政府很有可能将地区过剩产能过早过快地“一刀切”、“一锅端”,在替代产业或者新产业、新产能尚未构建起来的情形下,同样可能会导致“旧产业已去,新产业没来”的断档风险。张杰:对于中国的“去产能”工作来说,当前最大的风险是其带来的银行体系金融风险,尤其是考虑到过剩产能行业与银行体系的相互依赖性过高,引发的金融风险更为突出。
关键词:风险;地方政府;过剩;张杰;产业;中国社会科学报;失业;部署;债务;地方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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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即去过剩产能,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战,也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所在。对此,中央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部署,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仍会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提前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对于打好这场攻坚战至关重要。为此,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杰。
认清误区 警惕失效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并明确了“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做出具体部署。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您认为可能会面临一些什么挑战?
张杰:各级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政策中,可能出现一系列的认识误区与操作措施偏误,导致“去产能”工作的失效或扭曲。具体表现为:
首先,或出于维护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的考虑,或出于本地区无法获得新产业发展机会的担忧,在现行的中国行政体制格局和地方财政来源体制的激励下,各级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存在等别的地区将过剩产能去除后,本地区产能就不再过剩的观望心态和“比谁能熬”的博弈策略思维,这可能导致中央“去产能”的战略部署在地方层面无法落实。甚至为了保住本地区既有的过剩产能能够存在,某些地方政府会通过税收补贴、强制贷款、强行需求扩张等方式,“力挺”过剩产能熬过这一轮“去产能”的中央政策“运动”。
其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倘如还沿袭既往的行政命令手段,或者依靠传统的产业政策思路以及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央“去产能”的战略部署工作,而不采取因地制宜的、系统性的、创新性的“去产能”工作思路和政策操作方式,可能会导致“去产能”工作受阻或失效,甚至使得“去产能”工作造成额外的经济社会发展风险。第一,某些地区事先并未充分考虑和构建社会安全网和风险兜底机制,也没有开展与群众事前、事中、事后充分的沟通活动。地区经济可能出现的陡峭刚性下滑,会破坏经济的回旋弹性和劳动力市场的韧性,可能引发就业、居民基本生活、经济基本面恶化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第二,如果仅仅依靠运用传统的政府财政奖励补贴资金或税收等优惠政策,来鼓励过剩产能企业的限产、破产乃至转产,很有可能会造成“去产能”工作的不彻底,以及企业的“蛰伏期”和“死灰复燃”。第三,传统政府财政资金补贴或税收等优惠政策,可能会导致地方企业和地方官员之间形成合谋或勾结行为,将“去产能”工作变异为套取中央政府财政资金或优惠政策的“圈钱”或“分肥”游戏。
再次,针对产能过剩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地方政府可能出现偏向性的处理倾向。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出于地区GDP政绩、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甚至官员自己私利的考量,会通过财政补贴全力支持本地区已经发生经营不善和效率低下的国企,想方设法将这些国企排除在“去产能”的项目名单之外。甚至鼓励这些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利用中央“去产能”的优惠政策,兼并重组那些经营遇到困难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造成“去产能”工作的失效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扭曲,最终导致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动力机制的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