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仲谋)随着今年加拿大C-6法案通过,加拿大新入籍法多项修改分别在三个时间段逐步生效。
关键词:居住;加拿大;居住时间;放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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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邓仲谋)随着今年加拿大C-6法案通过,加拿大新入籍法多项修改分别在三个时间段逐步生效。继2017年6月19日生效了一部分条例之后,新入籍法第二部分条例细则于2017年10月11日正式生效。
正式生效的第二部分条例细则,如下:
1.居住时间由原来的6年内住满4年,降低到5年内住满3年;
2.纳税记录由原来的6年内要有4年纳税记录,降低到5年内有3年;
3.取消“递交申请前6年中的任意4年至少住满183天”条款;
4.申请人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以临时居民身份(包括持难民、工作、留学生等临时居住身份)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可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最多可累计折算365天;
5.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由原来的14~64岁,调整为18~54岁。
景鸿集团董事长关景鸿分析,总体看来,10月11日生效的第二部分条例,主要在居住时间要求方面进行调整,给予意向入籍申请者提供更为灵活的申请条件。随着新入籍法的逐步落实,加拿大或将引起新一轮的入籍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