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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获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2014年08月11日 15:26 来源:人大新闻网 作者:法学院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授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与培训中心等五家单位获批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关键词:培训基地;国家人权;人民大学;教育;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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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授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与培训中心等五家单位获批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等出席授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院党委副书记杜焕芳副教授、朱力宇教授、学科规划科科长路磊参加授牌仪式。

  在授牌仪式上,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表示,成立五家新的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对进一步加强高校人权理论研究、服务国家人权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表示,成立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中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也是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人权事业的高度重视。

  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代表学校接受了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牌匾。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表示,获选新一批基地既是一种肯定和信任,也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在高校建立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将有助于推进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人权教育和研究的新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在人权研究、人权法律政策咨询、人权法律援助以及人权教育和培训方面有着鲜明的特色,长期以来探索和研究当代人权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致力于阐释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对人权和人权法的研究重视进行人文社会科学和法学的跨学科、综合性研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础上,也关注对人权普遍文明积淀的认同与追求;重视发挥人权法律政策咨询智库的作用,坚持人权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并重,实行开放性和务实性并举;重视对弱势群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将“人权保障”落到实处,侧重对律师、公职人员和宗教人士等群体进行人权培训。

  中心今后将按照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观,进一步整合研究力量,完善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人权专项研究、人权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推进我国的人权普及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成立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规定的重要举措。2011年7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经批准成为首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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