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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打工频遭扣薪 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三成
2014年08月19日 13:57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王拓 姚臻 字号

内容摘要:大学生暑期打工可锻炼自身能力、增加社会阅历。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合同;打工;苏州大学;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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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暑期打工可锻炼自身能力、增加社会阅历。可是,对于苏州大学大一学生戴佳晶来说,在经历一个多星期讨薪后,她和小伙伴们已筋疲力尽。

  今年暑假,戴佳晶通过同学介绍得到了一份饮料促销工作。小戴事先并不了解工资发放的具体情况,也没有签订劳动合约,只从同学那边得知是90元一天。工作结束时,老板却迟迟不发工资,在多次短信、电话穷追之后最终才得到薪酬,而拿到手的工资却低于实际应得的薪酬。“哎,克扣的工资就当是交学费了。”谈起自己的遭遇,戴佳晶一脸无奈,她说,若是向相关部门投诉的话,也会因为没有劳动合约而导致没有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一支调研团队近日围绕“大学生暑期实习和兼职情况”,对近千名江苏大学生进行调查显示,只有40%左右的大学生具有维护短期工作权益的意识,其中仅有不到三成的大学生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记者从调查数据中了解到,35%左右的大学生都曾遭遇用工单位故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或克扣工资,半数左右的大学生“暑期工”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还有不少大学生在找工作时被骗中介费、培训费和押金等其他不合理费用。

  苏州大学法学院方新军副教授表示,学生假期兼职也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权益。合同中应约定好具体工作时间,明确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将违约责任等细节问题写明。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学生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 记者 王拓 通讯员 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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