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昨天,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改革措施作进一步细化设计。在考试成绩应用方面,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高考报名;成绩;合格;考试;学业
作者简介:
■文汇报记者 钱钰
昨天,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改革措施作进一步细化设计。
合格考有一次补考机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共计13门。语文、数学、外语、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和艺术7门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在考试对象上,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含综合高中在籍学生,下同)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自愿报名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根据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