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本内阁官房网站主页近期公布一批涉及我钓鱼岛的“历史资料”,妄称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关键词:钓鱼岛;史料;日本;悖谬;马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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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阁官房网站主页近期公布一批涉及我钓鱼岛的“历史资料”,妄称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政府还将所谓支持钓鱼岛为“日本固有领土”的相关资料译成英文版,并公开发布。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所长高洪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专访。
问:日本最近公布的这批资料中哪些地方与历史事实明显相悖?
答:日本内阁官房网站主页近期公布的涉及我钓鱼岛的历史资料不仅不能说明钓鱼岛属于日本,反而将日本方面无理辩解中的逻辑悖谬暴露无遗。
这些“新史料”可以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违反真实的历史事实的片面主张。例如,根据日本外务省编撰的《日本外交文书》记载,1885年10月21日,日本外务卿与内务卿往来文书中,井上馨复函山县有朋认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已经明白无误地揭示出日本明治政府在觊觎钓鱼岛之初就已经知晓该岛只是无人岛,而非无主岛。然而日方却在“新史料”里大肆宣传自己的“调查”材料证实了该岛是“无主地”,并以所谓“先占原则”作为窃占钓鱼岛的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这足见最近公布的这批资料与历史事实明显不符。
第二类则是用或断章取义、或曲解史料的手法,去“证明”中国方面一直默认日本管辖钓鱼岛。例如,公布的这一史料原藏于日本外交史料馆,在内阁官房领土主权对策企划调整室公布的《平成二十七年(2015年)报告书刊登资料例》中排序为8号,全称为“《熊本县民井泽弥喜太及其他二人漂流至清国获救,向该国地方官员传达谢意之件明治二十六年》所收《另纸“右照复”》1894年1月13日”。该史料出示的证据文献是一封“大清钦命布政使衔办理通商事务福建分巡宁福海防兵备道”的陈姓清朝地方官,在接到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对中国善待日本遭风漂流到中国沿海的3名日本人,并通过外交渠道送还日本而发来《感谢信》后,写给上海的日本总领事馆一名叫“山座”的日本外交官的回信。陈的回信时间是光绪十九年十二月七日(1894年1月13日),陈的回信中引述了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按照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即陆奥宗光)命令写给中国的《感谢信》的部分内容,其中有一句“井泽弥喜太等三名,由冲绳县八重山岛向胡马岛航往之际,遭风漂流到清国沿海。当蒙该国平阳县知县、霞浦县知县、闽安协、福防厅长、福州通商局长等各官优加保护照料等因,本大臣闻报之下,实深感谢,合行札令”。据此,今天的日本政府认为当年中国地方官员并未对日本人前往钓鱼岛表示反对意见,反而采取了不以为意的态度,试图依此论证钓鱼岛自古以来属于日本。显而易见,今天日本政府就该信件的解释是牵强附会的,认真分析陈的回信及其当中引述的日本来信内容,根本不可能得出中国地方官员无视日本人前往我钓鱼岛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