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本《朝日新闻》近日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 52%的受访者赞同“可自由选择夫妻别姓”(夫妻不同姓),其中,受访者越是年轻,对“夫妻别姓”的支持率越高。
关键词:日本;夫妻;质疑;最高法院;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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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妻随夫姓”受更多质疑
日本《朝日新闻》近日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52%的受访者赞同“可自由选择夫妻别姓”(夫妻不同姓),其中,受访者越是年轻,对“夫妻别姓”的支持率越高。而民意调查的结果与日本最高法院近日做出的裁决正好相反,“夫妻别姓”问题由此引发争论。
去年12月中旬,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裁决,首次判定“夫妻同姓”符合宪法。5名原告以该规定违反了保障两性平等和个人尊严的宪法精神为由,要求国家赔偿总计600万日元(约合32万元人民币)的上诉最终败诉。这意味着日本女性想在结婚后保留原有姓氏在法律上仍存障碍。
“夫妻同姓”是明治时代家庭制度的沿续。根据日本战后新宪法“男女平等”的原则,1948年实行的新民法第750条规定,夫妻在结婚独立门户时,选择夫或妻一方的姓作为家庭共同姓氏。但实际上,绝大部分家庭仍是妻随夫姓。厚生劳动省“人口动态统计”显示,2014年结婚的夫妇中,妻随夫姓的比例约为96%。
1985年,日本加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将“可选择夫妇别姓”制度提上议程。日本法务大臣智囊团法制审议会于1996年就此提出民法修正案,但因“夫妻别姓会破坏家庭整体感”的反对意见强烈而未能提交国会。
婚后改姓为日本职业女性带来诸多不便。不少女性抱怨,改姓后老客户与自己无法联系,很难维持社会信用。此外,改姓令人产生“失去自我”的感觉。作为变通措施,约有六成的日本企业允许已婚女性员工同时使用旧姓。但是,一些正式文件的姓名必须改为婚后姓名。一些不愿放弃婚前姓氏的女性只能选择不行使法律程序的“事实婚姻”,但这无法保证这些女性享有遗产继承、子女抚养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