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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合作促进法律人才培养
2014年04月22日 13: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吴运亮 郭潇雅 字号
2014年04月22日 13: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吴运亮 郭潇雅
关键词:校院;合作;促进;法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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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院;合作;促进;法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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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吴运亮 郭潇雅)4月17日,重庆大学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法学实践教育合作共建协议》。来自重庆大学和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泽波表示,重庆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科研能力强,能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大学的合作,是实现研究与实务交融互动的有效平台,依托校院合作平台,开展学术交流,联合科研,能够很好地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直接对接,既能增强重庆大学法学教育的实务应用性,有利于学校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又有利于法院干警的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水平的提升。

  重庆大学副校长杨丹表示,重庆大学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将推动重庆大学法学院实现“教育与社会相结合、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目标,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支持与依托。

  据了解,2013年,重庆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成为继2012年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后取得的又一项国家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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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吴运亮 郭潇雅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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