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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设共担责任、共享权利的全球责任共同体之路
构建责任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是创新全球治理模式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助推器。构建责任共同体需要不同维度的理论指导,需要共享减贫知识、共担人道主义援助、共尽非遗保护责任的实践推进。多方谋划、协同创新,共商、共建、共享,成为构建责任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共享减贫知识 共建减贫责任共同体
胡兴东
21世纪国际秩序走到了新的转型期,面对各种不确定性问题的涌现,如何构建新的国际关系准则,实现全球化下的有效治理,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方案。中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对全球治理有自己的方案。“一带一路”倡议以双边、多边合作为机制,以形式多样的区域性、全球性合作平台为支撑,其目的是让世界各国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通过共享减贫经验,建成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带一路”倡议下责任共同体的重要内容,是各国应尽的义务,也是国际大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的基础。
共享减贫知识是
构建人类责任共同体的重要途径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政府倡导解决21世纪人类问题的基本框架,其重要内容为形成有效机制、共享沿线国家在贫困治理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为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国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等全球治理的基本理念、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的发展机遇,实现沿线各国的共同繁荣,欢迎各国在发展中搭乘中国的“便车”。贫困、人口和环境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三大难题,人类社会中绝大多数战争、动乱,甚至日常生活中的大量犯罪都与贫困有关。贫困、饥饿、冲突的恶性循环是困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重要社会问题。反贫困、消除贫困是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治理中的首要任务和目标。共享减贫经验是国际社会贫困治理的基本共识,减贫合作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国家间交流合作的核心内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其他进行贫困治理的国家分享贫困治理经验,是中国政府参与新时代全球治理应有的使命,也是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的重要保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是当前世界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多数国家面临贫困治理的问题。根据联合国统计,2017年6月底,全球约有7亿人口处于赤贫之中,其中95%分布在东亚及太平洋、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仅南亚就约占1/3。2018年6月,根据布鲁金斯学会报告,尼日利亚的赤贫人口约8700万,居世界首位,印度有赤贫人口7300万,居世界第二。中国通过40年的改革开放,积极治理贫困,有近7亿人口得以脱贫,是当今世界上减贫人数最多的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超过70%。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贫困治理上取得的成绩、经验、模式成为独树一帜的贫困治理知识体系,构成了中国贫困治理的范式。中国贫困治理模式的核心是政府全面承担贫困治理的主要工作,同时积极动员和吸收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在中国的贫困治理经验中,最有价值的是具有政策学意义和范式价值的各种“贫困治理模式”。2004年后,中国在国际减贫合作交流上,从之前向国际社会学习借鉴减贫知识转向为国际社会减贫提供减贫知识、经验、方案。当前,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享中国减贫经验和方案已经成为中国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内容。
建立完善的多层次贫困治理
合作交流机制
贫困治理合作已经成为当前国际社会合作交流的重要内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需要治理贫困的国家和地区共享减贫经验,是共建人类责任共同体的关键所在。加快减贫经验和方案的共享是当前国际社会减贫工作的重要共识。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指出减贫知识的传播对国际社会减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实现与国际社会在减贫知识上的合作交流,应从政府、学术机构两个层次上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补充的合作交流机制。
(一)深化和完善中国政府与相关国际组织、国家的合作交流机制
加强与国际组织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交流,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贡献,是中国政府承担国际责任的体现。中国的贫困治理经验交流形式丰富多样,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与承担贫困治理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国家都有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中国政府与主要负责全球贫困治理的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比较深入,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世界粮食计划署(WFP)、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与区域性国际组织减贫合作交流较为积极,通过双边、多边等合作交流机制,加深与南南合作组织的贫困治理合作,形成中非合作、中阿合作、中国—东盟合作、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等合作交流机制。2016年,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承担建成“南南减贫知识分享网站”,为世界各国提供减贫经验交流平台。同时,中国政府与老挝、缅甸、斯里兰卡、孟加拉、尼日利亚等国有多种多样的贫困治理合作交流项目。
当前,中国政府应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减贫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南方丝绸之路”国家间的减贫合作机制。在政府间交流方面,应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特点,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减贫年度论坛。在此基础上,举办与东南亚、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中南美洲等地区的年度减贫会议等。最后,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特定国家减贫的需要,深入开展双边减贫合作。此外,应适当增加对国际扶贫组织出资、捐款数量,或者独立设立针对特别区域、国家的专项减贫基金,通过项目分享贫困治理模式和方案。
(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
当前,中国与国际社会在减贫合作交流上主要集中在政府层面。自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特别是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开展了大量官方国际贫困治理合作工作,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减贫国际论坛,但存在学术机构参与不足的问题。中国虽然在贫困治理上获得了巨大成功,同时形成的经验与方案在国际社会上得到高度认可,但中国在贫困治理方面的学术研究与此相比还不匹配。中国学术界并没有形成具有自己学术风格和立场的减贫研究机构,更没有形成自成体系的贫困治理理论。中国政府应重点培育国内贫困问题研究学术机构,形成1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贫困治理学术机构。通过这些学术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学术机构形成稳定合作交流机制。在国际学术交往中,把中国扶贫经验总结提炼,形成完整系统的减贫知识体系,提供给国际社会共享。在中国贫困治理经验的国际化方面,既要保持贫困治理经验的中国特色,同时又要注重国际社会相关的需求和接受习惯。这些都需要相关专业学术机构来推进和实现,政府管理部门是难以完成的。
鼓励国内专业扶贫社会组织
参与国际减贫行动
贫困治理作为一种实践性的社会事业,必须由实实在在的社会组织提供具体项目,才能让世界贫困群体感受到中国贫困治理经验的效果所在。通过具体扶贫项目的实施,推广中国贫困治理的模式和经验,让世界各国贫困人民享受到中国发展带来的好处。这是共建人类责任共同体的关键。中国在40年的贫困治理中已经培育形成了不少以贫困治理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长期参与中国各种扶贫工程、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随着2020年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目标的逐步实现,可以鼓励国内现有的各种专业扶贫社会组织走出去,在自己擅长的扶贫领域开展国际扶贫,在具体项目实施中推广和传播中国扶贫经验和模式。
中国著名扶贫社会组织有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全国妇女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它们在中国扶贫大潮中组织实施过很多著名的扶贫项目,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幸福工程”“春蕾计划”“贫困农户自立工程”“巾帼扶贫行动”等。它们实施的项目涉及修路建桥、饮水安全、兴办学校、教育资助、医疗卫生、妇女保健、儿童营养干预、劳动力培训、水资源保护、生态重建、产业开发支持、提供小额信贷等项目。中国社会组织在参与国际扶贫时应更多集中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饮水安全、兴办学校、产业支持、妇女儿童保健、营养干预等领域。此外,社会组织在国外实施贫困治理时应在持续性上着力,可以协同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开展长期的、大型的综合性贫困治理工程等。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