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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之美 美美与共:共建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
张翠霞
千百年来,作为连接亚欧非几大文明的贸易和人文交流通路,不同文化在古丝绸之路上交汇激荡,不仅形成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而且给世界人民留下了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主动承担和践行大国责任,探索世界文化与人类文明可能发展路径的一套“中国方案”,对共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共同体,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促进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具有重要意义。
非遗保护与一带一路沿线参与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逃避现代性变迁带来的文化生态问题。费孝通曾说,“全球化的特点之一,就是各种‘问题’的全球化。而我们对于全球化、文明、文化的研究,不仅仅是一种纯知识性的探索,它已经成了解决人们面临的严峻问题的一门科学”。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在非遗文化面临损毁消失、文化生态危机成为现代性“问题”并不断全球化的过程中获得合法性和正当性,它旨在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共处共荣和可持续发展。
世界非遗保护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公布的《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其行动指南,并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全人类共享的特性,主张建立国家、地区间的国际合作以加强国际间文化对话和交流,促进和保护世界文化多元发展。这些共识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互尊互信、合作共赢、文明互鉴”主旨相合,二者在尊重和维护文化多样性、加强文化交流与融合、增进沿线各国民心相通、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共建利益共享、命运相连、责任共担的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体系,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保护实践名册》与“国际援助申请”实现《公约》基本宗旨。当前,加入《公约》的实体是教科文组织的相关成员国,缔约国是在国家层面实施非遗保护的主要责任方。据郭翠潇研究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共有84个国家(含中国)为《公约》缔约国成员。统计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存量十分丰富。在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名册的429个非遗项目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有258个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占比达总数的60%。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非遗保护国际合作方面运转较好。当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非遗国际合作交流相当缺乏,尽管《公约》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合作,支持非遗项目的共同申报联合保护,但在入选世界非遗名录的429个项目中,仅有30个为多国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比例不到7%。然而,就在这30个联合申报非遗项目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申报项目就达20个,占所有联合申报项目总数的67%。可见,尽管世界非遗项目国际合作推进难度大,非遗联合申报占比低,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却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以中国为例,2005年中国与蒙古国在前期国际合作磋商基础上联合申报“蒙古长调民歌”并成功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后两国共同制定保护计划,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非遗保护与传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国申报和联合保护提供了一个成功案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相同或相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普遍现象,随着沿线国家非遗保护国际对话、合作和交流的加强,非遗保护共同申报、联合保护将日益增多,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建设将成为可能。
责任共同体呼唤文化自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保护机制和框架为“一带一路”倡议在文化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思路,同时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又使得《公约》的贯彻实施能够落实到比较扎实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命运相连的责任共同体建设上。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需要推进沿线各国非遗项目的多国申报联合保护,加强非遗领域的国际对话、交流与合作,但更为根本的是需要实现不同文明中个人、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自觉,并在文化自觉基础上建立起艰难共济、责任共担、命运相连的责任共同体意识。
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使人类更加明确地感觉到世界是由各种不同文化、地域和国家构成,也使人们更加充分直观地认识到“他者”的存在。费孝通说,“文化自觉就是每个文明中的人对自己的文明进行反省,做到有‘自知之明’,从而摆脱各种无意义的冲动和盲目的举动”。共建责任共同体需要文化自觉,要求对“我文化”有“自知之明”,但做到了“自知之明”却不意味着就实现了文化自觉。文化自觉肯定文化多元主义,最终目标是要“共同建立一个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共同建立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原则”,这与责任共同体建设原则及目标十分契合。
费孝通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深刻阐释了文化自觉思想及其实现过程。这十六个字不仅是对中华文明自身精神特质的一种阐发,也是处理全球化时代不同文明之间关系的价值支撑。“各美其美”就是不同文化中的不同人群对自己传统的欣赏;“美人之美”,就是要求我们了解其他文化的优势和美感;“美美与共”则是在“天下大同”的世界里,不同人群在人文价值上取得共识,寻求不同文化、文明之间的和谐相处之道。“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文化自觉是一个民族、国家在国际领域进行文化交流、对话与合作的前提,唯有对自我文化有“自知之明”,在认真审思自我文化的同时正确认识和理解“异文化”,才能在国际上达成价值认同和文化共识,真正形成艰难共济、责任共担的责任共同体,实现文化互信互鉴、共存共荣、多元发展。
世界上优秀的文明和文化应当为全人类所共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域接近,人缘相亲,自由往来,民心相通,为世界人民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各国人民世代相承的文化资源,是历史传承至今仍以“活形态”存在于各国人民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瑰宝。当前,全球化和现代性的冲击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世界各国都应当正确认识自我文化价值,并积极与“他文化”实现交流互动,以文化自觉引领文化自信,以开放共享带动国际合作,以命运相连、责任共担的心态共建“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共同致力于人类多元文化保护及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美美与共”共建责任共同体
共建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要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精神,坚持“一带一路”倡议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今天,我们对于全球化和现代性的反思集中在对于“中心”的解构和地方性的凸现。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世界各国不分强弱都是地球村里平等的一员,各个国家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当今世界,人类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时期,全球性的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没有哪个国家能够自我封闭退回“孤岛”逃过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并单独承担风险。唯有以文化相对化促成文化平等化,相互理解包容、携手合作,人类社会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共赢、多赢。“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当以负责任的态度和精神同舟共济,共同破解难题,共同应对挑战,加强文化对话、合作和交流,共同促进“民心相通”,实现多元文化共享共荣,而不是片面地以文化差异来阻碍文化之间的交融和理解。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建设呼唤文化自觉,不仅呼吁国家层面的非遗保护互济合作,而且也期望实现沿线国家、社会和个体层面的全面参与和实际责任担当,共建共同分享、保护、传承、传播、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局面,推动“一带一路”国际文化合作互利共赢。
中华文明作为世界文明的奠基源之一,正在为破解和处理人类发展困境提供文化资源和“中国智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中国古老的哲学精神,“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诠释了中国人的“天下”情怀和责任担当。今天,“和而不同”“美美与共”依然是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处理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化解文明冲突的重要指导思想。当下,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局面,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及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目标,是创造性继承和创新性发展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中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者,责无旁贷地扛起了与沿线各国通力合作、互利共赢的重任。相信以“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文化自觉为引领,中国能够在“一带一路”非遗保护责任共同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以非遗保护对话、合作、交流为契机,中国与沿线各国必将架起相逢相知、互尊互信的友谊之桥,铺就中华文明与“一带一路”沿线文明的互鉴共荣之路。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