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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海外利益保护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静
无论是总结历史上西方大国崛起的经验,还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发展的现实考量,保护海外利益都是一个大国成长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海外利益发展经历了从微少到无远弗届,从陆地到海洋、天空甚至外太空,从国家安全利益到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从有形的物质利益到无形的影响力,对海外利益的保护手段和保护主体从单一到多元,对海外利益保护的认知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范等发展变化,呈现出保护范围动态性、利益形式多样化、保护手段复合性、保护主体多元化、保护认知全面性等发展特点。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发展演变也引起了中国国际政治、外交理论的发展和拓展。
首先,作为国际政治核心概念,“国家利益”的内涵得以丰富发展。海外利益不是一个理论概念,而是一个实证概念,是在海外分布的具体化的国家利益。一国在海外的关系、存在和影响波及的范围,是界定海外利益范围的基本依据。正是海外利益的动态发展,推动我国明晰了核心、重大和一般利益等海外利益不同层次,确立了在对外工作中坚持捍卫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的“底线思维”。
其次,中国外交理念实现了“外交为国—外交为经济—外交为民”的拓展。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身处美苏两极霸权夹缝中,保护海外利益重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是为“外交为国”时期;改革开放前20年,实施“走出去”战略,保护海外利益重在保护海外经济利益,拓展了“外交为经济”;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公民每年出国人数大幅攀升,建好“海外民生工程”,保护公民海外安全成为外交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展了“外交为民”。
再次,中国“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外交原则得到深化理解。针对该原则在现实中的理论和实践困境,学界提出“有条件介入”“创造性介入”和“建设性介入”等概念。2018年,王毅外长进一步阐释了“具有中国特色建设性介入”的三大特性即“和平性、正当性和建设性”。
最后,中国已建立起包括风险预防、法律保障、资金保障及应急协调等日臻完备的保护机制,包括外交部、国防部、国侨办、商务部等多部委联动,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地方外事部门多维合作的保护网,海外利益保护体系正在形成。
纵观70年来中国的海外利益保护,成就辉煌,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以政府为主导引发的效率、合作成本高的难题。因此,推动中国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民间安保,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将成为未来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发展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