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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 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体系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向晓梅
健全跨区域产业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沟通协调机制的顶层设计,明确粤港澳三地政府的实施主体责任。加快完善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政府协调机制和珠三角城市群地方政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事宜进行磋商,积极寻求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交流合作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政府协调新机制,进一步发挥粤港、粤澳联席会议等政策协调机制,实现常态化的政策沟通与协调。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民间参与机制,构建包含工会、商会、行业协会、研究智库、民间组织在内的沟通网络,鼓励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跨行业产业、技术、创新、人才等联盟,搭建多种形式的粤港澳民间交流合作平台,持续深化粤港澳民间组织合作交流。
构建促进现代服务业深度开放的体制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与港澳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制定港澳专业人士在广东执业管理办法,扩大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进一步便利港澳人员跨境执业,加快推动粤港澳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深度合作、结果互认。全面推进港澳投资备案制,对港澳资金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
完善产业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机制。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等手段,进一步便利港澳与内地居民往来。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口岸部门的协作,探索“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等新通关模式,降低人员通关成本。制定和完善港澳与内地车辆通行政策和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允许两地牌照的机动车通行多个口岸,实现粤港澳通关物流无缝对接。突破科技要素流动藩篱,促进粤港澳科技合作供需信息共享,推动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大湾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对科研设备的进出境予以通关便利,实现粤港澳科研设备的共享共用。推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便利化,探索大湾区内科创资金自由结算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