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今日推荐
打开群众诉求之门
2015年04月17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今年3月的一天,一起借款纠纷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和一张借据,要求立案。

关键词:立案;崇安法院;群众诉求;当事人;诉讼

作者简介:

  ⇨上接第一版

  今年3月的一天,一起借款纠纷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和一张借据,要求立案。立案庭法官当场给他看了有关立案登记规定,告诉他被告户籍所在地不在崇安,不属于崇安法院的管辖范围,劝他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坚持在这里立案,法院将发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许某表示:“法官解释得十分清楚,我还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吧。”

  引导有序诉讼

  防止滥用诉权

  推行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程序不可或缺。制作诉状格式文本,是崇安法院的第一项基础性工作。

  记者翻开一份诉状格式文本,映入眼帘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上面除了有原、被告身份信息、事实和理由外,还多了一张表格,纵向是需要填写原告主张的具体项目,横向是需要填入事实和证据,让人一目了然。

  崇安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潘峰告诉记者:“原有的诉状文本只列出了诉状的各个段落结构,许多当事人在填写诉状时随心所欲,毫无章法。推行立案登记制,就应该把诉状制作要求明明白白告诉当事人,没有什么比一份结构清楚、层次分明、内容准确的诉状对当事人更重要了。”

  不久前的一天,在崇安法院广益人民法庭,唐某就感受到了新式诉状格式文本的好处。

  唐某是一家运输公司的员工,曾打过几起官司。这次诉状与以前相比,不仅要填写原、被告信息、事实和理由,还要填写一张表格,内容包括原告主张的具体项目,如车辆修理费、停车费、停运损失等,再填入对应的金额和计算方法,凡是要求赔偿的费用都要在表格里写明。

  唐某起初认为这样很“麻烦”,但却没想到,开庭时不仅自己举证思路清晰,被告的答辩也更加有针对性,再没有出现以前被告以不清楚为由进行抗辩,拖延诉讼时间的情形。

  不同类型的案件对起诉书的要求也不一样。目前,该院已推出了金融借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两个诉状格式文本。

  崇安法院规范立案登记工作的第二项基础工作,是立案登记一本通。它集中了诉讼格式文本、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分不同案件类型,既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指引,又防止出现当事人因对法律不了解,违背其真实意愿“被动”立案的现象,同时也为立案登记工作人员在进行形式审查时有章可循。

  推行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诉讼门槛,相关配套措施也方便了当事人,但会不会有人利用这些有利条件重复诉讼、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改革之初,崇安法院未雨绸缪。

  潘峰给记者展示了一份《诚信诉讼承诺书》:“每一位来诉讼的当事人在立案时必须在上面亲自签名确认,如有违法滥诉行为,会将其名字记录在负面清单上。”

  负面清单又称“黑名单”,目的在于累计个别人滥用诉权的情况,为惩治失信行为提供依据。

  潘峰告诉记者:“诚信是一切价值的根基,没有司法诚信就没有司法尊严。为防止有人滥用诉权,制作一份诚信诉讼承诺书和建立负面诉讼记录清单,显得尤为重要。当事人如违反承诺,法院将会对其依法做出处罚,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

  试行立案登记制后,崇安法院尚未发生过有人滥用诉权的情况。

  畅通五个渠道

  方便行使诉权

  崇安法院试行立案登记制后,民商案件收案数呈增长态势。今年1月至2月,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805件,同比上升8.93%,仅靠立案窗口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突破立案瓶颈,亟须构建立案登记服务平台。

  为配合立案改革试点工作,崇安区法院畅通了五个立案渠道:网上立案一网通、诉讼服务站一站通、12368一线通、来访一步通和来信一件通,使当事人立案更加简便快捷。

  崇安法院副院长邹岩告诉记者,五个渠道是立案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立案登记制试行前,每个立案渠道都是独立的各成体系运作,资源并没有得到高效利用。试行立案登记制后,需要将传统的立案渠道与新型的立案渠道相融合,缩短当事人起诉时间,减轻立案法官的压力。

  如今,在崇安法院,不同的当事人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可以选择不同的诉讼渠道。如金融纠纷案件就可以选择网上立案,网上立案包括官方网站立案和官方QQ立案。

  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所接手的大部分是金融纠纷案件,案件材料有好几推车,仅等法院扫描案卷材料就得好几天;律师除了立案还要开庭,但在立案环节就要跑三四趟法院;来法院立案先要排队领号,如果再遇到咨询法律问题的,就要等上大半天,耗时费力。如今,她只要打开官方QQ,在线传输诉状和证据材料就能登记立案,并且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据了解,今年以来,崇安法院已通过网上立案283件。

  有的当事人,特别是年纪大的和新市民往往愿意在社区反映问题和寻求帮助,崇安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站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崇安法院聘请的人民调解员赵大松,在39个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开展巡回立案登记服务。

  赵大松说:“诉讼服务工作站近年年均调解案件40件,有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调解后又出现反复,以致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试行立案登记制后,当事人只要填写好诉状,由他带回法院作立案登记即可。”

  最近,他遇到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件。李老太年近八旬,为了房产和儿子闹矛盾。纠纷涉及房屋归属权和拆迁补偿款,居委会经多次调解不成,李老太于是找到赵大松,在他的指导下填写了诉状。赵大松随后把诉状带回法院做了登记。李老太感慨地说:“诉讼服务工作站给我指出了一条明路,案子立案上了,心里就踏实多了。”

  崇安法院的立案改革目前还仅限于民商事案件。5月1日起,他们将和全国各地法院一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方便立案,保障诉权,并不是鼓励打官司。我们将完善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解决,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袁挺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