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开放日法学生“点餐”检察官“做饭”。
关键词:检察官;开放日;学生;海南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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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对举报人都有哪些保护措施,又有哪些奖励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实行对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同时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等保密措施。为鼓励举报,我们还根据举报材料价值等确定一定的奖励金额……”
这段对话发生在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今天举办的“检察开放日”学生专场座谈会上,来自海南部分高校的50余名法科师生代表与检察官之间进行“零距离”对话。
5月22日上午8点30分,同学们在检察官带领下,兴致勃勃参观了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院史馆、心理咨询室和电子数据检验室等。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检察院参观学习,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好像进入了一个陌生新奇的世界。现在,检察院在我眼里的神秘感才慢慢地消失。”海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学生张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平时,在象牙塔里学习法律,很多时候都是从课本到课本,背概念记法条。”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3级学生刘芯蕊说,今天,她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后受益匪浅,既亲身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与权威,又明白了自己在实务层面学习中的短板。
参观结束后,同学们和检察官坐在一起,和现任检察官就“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公诉人的职业素养”“检务公开的方式及不足”等专题展开热烈互动,同学们的发问“火辣辣”,检察官的回答“坦荡荡”。
“2013年12月16日晚,海南省工业学校一名学生在宿舍内被杀,死者被连捅7刀而死,而凶手竟是同窗室友。
2014年08月29日,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唐永福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又一个花季少年即将陨落……”
在看完《儿子被室友杀了》的新闻短片后,同学们内心无比沉痛,更深刻知晓了检察院的“天职”,看到了检察官们的亲和与活力,上了一堂生动的体验式普法教育课。
“这次学生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校携手共建形式的一种有效探索。”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海燕表示,通希望过此次活动让同学们感受法律尊严,在心里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将来成为依法治国的拥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据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室主任冼心明介绍,将开放日与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变“个别检察官走出去”为“将学生请进来”,让学生们自己“点单”,检察官负责“做饭”,能够有针对性地让即将走上法律岗位的学子们亲身体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氛围等,进一步增进对检察司法实践的了解,从而达到更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