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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注重教育疏导
2015年05月12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红玲 芦 萍 字号

内容摘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注重教育疏导。

关键词:审理;教育;罪案;人犯;未成年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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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想想你的父母家人为你整日以泪洗面,你不后悔吗?”5月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身为某中学教师的人民陪审员不失时机地在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

  今年1月,该院新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该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重将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为优化办案效果,该院聘请学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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