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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如果说新时代是从2012年十八大起算,那么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是与新时代同步的。2012年,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提出,既是对2012年以前中国法治实践和理论的总结,也是对未来中国法治实践和理论发展的预判。十八大以后的一系列事件表明,新时代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新机遇,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提出了一系列时代命题。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是时代的产物
中国改革波澜壮阔,客观上已经并且正在影响世界历史进程。中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域最广阔、内容最深刻、最具代表性的改革实验场域。改革必然要求我们提出符合时代需要的理论。毫无疑问,改革孕育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是改革的必然产物。如果说十八大以前的改革开放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问世奠定了基础,那么十八大以后的全面深化改革则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创造了更广阔的舞台。在十八大以前更早的时间,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提出的条件尚不成熟;再过十年、二十年或者在更远的将来,我们也许会错失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最佳时机。
社会重大变革与重大理论的产生互为因果。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卢梭之所以会提出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学说,正是基于18世纪法国封建专制制度日益腐朽、封建统治陷入全面危机、资本主义发展、欧洲启蒙运动出现高潮这样一个时代背景。功利主义法学派代表人物边沁之所以提出功利主义学说,则又是基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英国贵族和资产阶级在议会与王权相抗衡、英格兰刑法成为被批判对象这样一个时代背景。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基于19世纪英、法、德等国已经或正在实现产业革命、无产阶级已经由自在阶级开始向自为阶级转变、资本主义矛盾激化和工人运动发展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提出是基于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人治走向法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这样一个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一大批法学家坚持实践法治观和实效法治观,知行合一,以实践为师,在破解时代命题的过程中表现十分突出。无论是参与立法,还是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推动个案公正,中国法治实践学派都是中国学术界最活跃、最能体现时代风貌的群体之一。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中共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发展战略,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了一系列重要工作,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无论是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还是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举措,都离不开法治主题和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