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做好2016年澳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分尚未修满,开题报告未获得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关键词:答辩;国家行政学院;澳门;硕士研究生;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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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 2016年澳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分尚未修满,开题报告未获得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2 .拟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须于 3月 3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给 澳门理工学院 技术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邮箱: pgp@ipm.edu.mo , 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具体参照《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实施办法 》执行。
3 .论文重复率检测获得通过的学生须于 4月 10日前将以下材料 提交给澳门理工学院 技术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
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需提交以下材料:
( 1)《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审查表》一式 2份;
( 2)《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书》 1份;
( 3)证件照片电子版,提交的电子照片请务必参考如下标准采集:
•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
• 照片背景必须为单一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