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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2014年11月18日 17:22 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作者:秘书处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并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键词:四中全会;学习;社会主义学院;治国;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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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并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日,重庆、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宁夏、哈尔滨、杭州、青岛等多所省(市)级社院纷纷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全院教职工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四中全会及《决定》精神,并就贯彻《决定》要求进行了认真讨论。

  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自觉性。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精辟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这是中共中央《决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学院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高度信任和殷切希望,是全国社院奋发进取的强大动力,更是极大鞭策。各地社院反响强烈,大家表示,要抓住机遇,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决定》精神与贯彻《意见》、《纲要》精神相结合,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主动性。大家一致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关系密切,《决定》强调把宪法和法律列入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既为社院参与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又明确了社院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工作中心和主要任务,对社院开展教育培训、优化教学布局提供了根本遵循。社院教职工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方面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把握《决定》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最新精神上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法治理念,为学院正规化建设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另一方面,落实全会《决定》中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提高党外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认真研究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实效性。各地社院一致认为,落实《决定》关于把宪法和法律列入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的新要求,要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推进全会精神和宪法法律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目前,多家社院正在积极研究制定贯彻《决定》的安排意见,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提升教学培训针对性、时代性结合起来,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各地社院一致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习近平同志有关加强社院建设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推进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按照高层次、正规化、有特色的办学路子,以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提高办学水平,以协商民主研究为新品牌加强学科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动力提升硬件水平,以改革精神推动社院正规化建设转型升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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